内蒙古自治区纤维检验局 1979年10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根据国家经委、计委、科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恢复纤维检验机构的联合通知》([1979]236号),恢复了内蒙古自治区纤维检验局。行政隶属当时的自治区标准计量局,业务受中国纤维检验局领导,具有对纤维及纤维制品的质量管理、检验和执法三种职能。内蒙古自治区纤维检验局由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相当于处级事业单位。业务内容:经授权承担纤维质量监督工作,承担对纤维收购、加工、销售,承储的现场实施检查、参与有关部门对纤维经营活动的主体进行资格审查,承担纤维产品质量认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