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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呼和浩特市司法局2019年“一门办一网办 一窗办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选稿人员:郭红丽   |   发布日期:2019/8/20 16:01:20   |   浏览次数: 1039


局机关各科室、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律师协会、各旗县区司法局:

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推行“一门办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呼政办发[2018] 94号)的文件精神,现将《呼和浩特市司法局推行“一门办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根据各自承担的职责任务,贯彻落实。请机关各科室于每月3 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审批办,便于汇总工作情况。


附件:“四个一”主要任务分解表


呼和浩特市司法局

2019年1月22日


呼和浩特市司法局推行“一门办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我局推进“放管服”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服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要求和自治区政府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我市的要求,结合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工作实际,现就2019年我局推行“一门办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依托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微信APP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数据平台等载体,增强人民群众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服务便民化全过程,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把群众的事项办理好,增强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2.坚持创新管理。围绕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深化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司法鉴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进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坚持与“互联网+”融合促进,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3.坚持协同推进。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目标任务,靠实责任分工,整体联动、部门协同、层层推动落实。坚持放管并重、放管结合。

(三)工作目标

全面推行相对集中“一门办”,集成服务“一窗办”,数据共享“一网办”,提升效率“一次办”。

“一门办”:积极配合将我局行政许可划归事项顺利交接给市行政审批局,力争做到广大人民群众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扇门”办完全部想要办理的事项。

“一网办”:局系统内各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市“一网通办”。   

“一窗办”:在现有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实现群众“一窗进出、高效服务”。

“一次办”:全面梳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做到“即来即办、立等可取”,通过制度约束,问责惩戒等措施,推动作风转变,提高服务效能,实现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公开、过程可控、结果可查、一次办结。

(四)实施范围

局公律科、网信科、司法鉴定科、行政审批办和市法律援助中心。

二、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2月底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进度安排,细化任务,明确进度,加快推进。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3月至11月,各部门按照分工,围绕优化政务服务,完善法律公共服务大厅和12348呼和浩特法网,全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稳步实现政务服务线下“一窗受理”,线上“一网通办”。

(三)接受督查考核阶段。2019年3月,由局审批办牵头,集中对各部门推行“四个一”改革情况开展自查,查找问题,接受市政府办公厅开展的专项督查。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12月底,接受市政府办和督查室组成的考核组对我局开展“四个一”改革情况的督查,进一步完善“只进一扇门”和“最多跑一次”事项标准和办事指南,建章立制,巩固深化成效。

三、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

(一)推进相对集中改革,实现服务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全力配合市行政审批局全面落实集中审批职能、集中审批人员;审批事项进驻落实到位、授权到位的要求,按照应纳尽纳原则,对处于过渡期内管理的许可事项,积极创造条件全力配合市行政审批局的工作,完成顺利交接。落实律师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对法律服务团民营企业“法治体检”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牵头单位:公律科、

责任单位:基层科、审批办

完成时限:2019年3月

(二)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1.梳理规范办事指南。进一步推进办理流程和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按照权责清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包括受理条件、申报材料以及清单名称、样式、填写内容要素、示范文本等。

2.设置综合受理窗口,推进线上线下一体运行。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通过实行“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集成服务,变一事跑多窗为一窗办多事。通过法律咨询、公证服务、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司法考试等8个服务窗口,打造“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行“一条龙”办理,推进各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一窗进出,集成服务”。加强4K机顶盒覆盖和使用率。在市法律援助微信APP等互联网上实现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办理,实现业务在线上全过程运转。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管理制度,促进实体大厅与网上大厅深度融合,协同服务。

牵头部门:市法律援助中心

责任部门:局公律科、局基层科、网信科、司法考试科、社区矫正科、司法鉴定科、市律师协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深化精简优化,推动办事“最多跑一次”

推进“最多跑一次”向基层延伸。以党建为统领,信息化支撑,服务惠民为宗旨,打造法律援助“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引导法律服务圈,为百姓提供普惠化、精准化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推动实现全市各旗县区、各乡村法律服务“最多跑一次”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

责任单位:各旗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大力推动数据共享,实现“一网通办”目标整合共享,推进“一网通办”。按照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服务标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制”等制度,真正实现“进一扇门、办全部事”。拓展服务范围,将法治宣传融入为民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线上服务过程中,提高广大群众法治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实现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事项就近办理,最大程度便民利民。

牵头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

责任单位:法宣科、各旗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强化服务能力和作风建设。围绕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建立健全服务规则。依托大数据平台,动态分析、实时监控,通过网上晒“成绩单”、群众评价、绩效考核、专项整治、问责惩戒等方式,倒逼部门作风转变,提升服务质效。

牵头单位:局政治部、局机关纪委

责任单位:局公律科、基层科、网信科、司法考试科、司法鉴定科、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律师协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四个一”改革,是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着眼满足群众需求、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地区、各单位、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推行“四个一”改革摆到更加突出位置,亲自研究部署,统筹协调推进。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验收,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推行“四个一”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行政审批办牵头抓总,努力统筹协调解决“四个一”工作中的问题;市法律援助中心要研究制定“四个一”改革的推进措施;网信科要加快市级各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为实现“一网通办”提供技术支撑;新闻中心做好报道“四个一”改革推进落实情况。局机关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考核监督,推动工作落实。将“四个一”纳入我市司法行政考核体系,不定期通报并公开工作进展和成效。各科室抓紧制定实施计划,并抓好落实。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制度,公开群众反映的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四)注重培训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微信、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宣导工作,方便更多群众通过不同渠道的网络接入获取“四个一”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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