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新城区司法局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选稿人员:郭红丽 | 发布日期:2019/9/18 17:14:32 | 浏览次数: 1157
今年以来,新城区司法局坚持和传承“枫桥经验”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指导作用,多措并举,进一步深化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需要人民调解的案件多数是物业、买卖、借款、劳务等民间纠纷。因此,做调解工作时必须细心听取当事人陈述,观察当事人的情绪变化,用心梳理各方面信息,借助各渠道力量,收集矛盾纠纷的即时动态,方能准确摸准纠纷双方的矛盾点,从而制定调解方案。调解员需深谙每个纠纷调解中存在的障碍,从各个渠道争取多方力量支持,搜集各种相关信息,最终从法律的角度向当事人分析前因后果及责任归属,使当事人心服口服,更乐于接受调解。
调解室里,当事人双方经常是剑拔弩张,火药味十足,但调解员们需要耐下性子,和当事人谈家长,话里短,像亲人朋友一样聊天,这样稳定当事人情绪后,再着手进入调解,耐心分析利弊,引导当事人从法律角度进行反思,促成双方达成协议。
人民调解是解决纠纷的重要方法,在解决民间纠纷的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新城区司法局主动作为,与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依法及时妥善化解纠纷,为当事人之间架起了信任和沟通的桥梁。(呼和浩特日报记者 杨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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