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中小企业管理提升指南(试行)》出台 鼓励企业持有经CNAS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选稿人员:褚辰 | 发布日期:2024/10/19 10:22:48 | 浏览次数: 665
记者近日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方面获悉,《工业中小企业管理提升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近日出台。《指南》主要面向工业中小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型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机构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地方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旨在推动中小企业提升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意识,改进管理措施,提升管理水平,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指南》提出,企业要明确质量管理岗位及职责,专人负责品质检验与保证活动,通过数字化检测、质量精准追溯、质量协同等数字化手段提高质量控制能力。鼓励企业持有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记者了解到,《指南》中提到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确定的国家认可机构,主要从事认证机构、实验室、检验机构、审定与核查机构等合格评定机构的认可评价活动,负责合格评定机构国家认可体系的建立与运行。CNAS同时也是国际认可论坛(IAF)和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的全权成员及多边互认协议签约成员,获认可的合格评定证书可以全球通行。
截至2024年8月底,CNAS已累计认可19510家合格评定机构,包括268家认证机构、18202家实验室、1024家检验机构、16家审定与核查机构,涉及国民经济的大多数行业。我国已形成包含认证机构、实验室、检验机构、审定与核查机构等四大门类的认可制度,涵盖15项基本认可制度、40个专项认可制度和52个分项认可制度,制度齐全性位居国际同行前列,认可的机构数量和获认可的认证证书数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CNAS为近20个政府部门提供支撑服务,共有45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直接或间接采信认可结果,为促进中小企业规范管理、质量提升和对外贸易提供了有力支持。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