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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不力要执纪问责

选稿人员:郑菲   |   发布日期:2019/12/26 15:48:17   |   浏览次数: 1128


法制网讯 记者史万森 内蒙古自治区近日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主席布小林在讲话中指出,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对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差距和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靠前推动解决,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执纪问责。

布小林说,转变政府职能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任务,各级要坚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该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该放的权一定要放下去,放到位。今年自治区本级行政权力清单由3270多项压减到960多项,压减71%。大部分权力要下放到盟市、旗县,各盟市、旗县要确保接得住、管得好,自治区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培训。

布小林要求,要在提高立法和文件质量上下功夫,要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坚决防止简单照搬上位法和上级文件的做法。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依法必经的程序一定要严格执行。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对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作为、慢作为、懒政怠政等突出问题,要坚决地、持续地加以整治。对于多头执法、交叉执法等问题,各级必须列出时间表,抓紧解决到位。要加强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使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及时得到纠正。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毕力夫通报了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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