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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税两费”按50%顶格减征—-2019年2月各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措施汇总

择稿人员: 郭红丽    |  发布日期: 2019-03-07   |   访问次数: 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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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


  江苏出台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


  江苏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出台贯彻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确定按最大幅度即50%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附加”。


  2019年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1月1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明确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并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扩展初创科技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并授权地方政府在50%幅度内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总体上看,此次推出的四项税收减免政策重点聚焦在三个方面:


  一是突出普惠性实质性降税。在小微企业减税政策中,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放宽后的条件为:企业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从业人数300人以下、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下,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小微企业标准高值衔接,将有更多小微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二是实打实、硬碰硬,增强企业获得感。将现行小微企业优惠税种由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扩大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8个税种和2项附加。同时,在降低小微企业实际税负的同时,引入超额累进计税办法,小微企业年应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负降至5%和10%,年应纳税所得不超过300万元的企业税负降低50%以上。小微企业四项政策均可追溯享受,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


  三是切实可行、简明易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标准, 直接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也直接提高标准、放宽范围。此外,已按规定享受“六税两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


  经测算,落实四项减税政策预计将为江苏省小微企业减负180亿元以上,将有超过90%的小微企业享受到减税降费红利,其中99%为民营企业。


  甘肃:


  甘肃小微企业“六税两费”按50%顶格减征


  为落实中央减税降费精神,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甘肃省财税部门实施了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政策执行期为3年,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减税降费是今年国家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主要内容之一。1月1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明确授权省级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及宏观调控需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月29日,甘肃省财税部门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经省政府同意,联合下发了《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明确按照最大税额幅度50%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同时,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六税两费”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减征50%的优惠政策。


  甘肃省出台的减征“六税两费”政策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受益广。全省97.1%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优惠政策。二是力度大。我省在国家授权的减税幅度内,按50%的最高限确定了减税幅度,最大限度降低小微企业实际税负,释放了最大的政策红利。三是易操作。对6项地方税种和2项附加直接给予50%的减免幅度,标准清晰,简明易行,操作性强,容易理解,增强了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确定性和便捷度。四是实施早。1月29日,省财政厅和省税务局联合下发通知,在西部省份中属于较早的省份之一。


  《通知》要求,甘肃全省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做到贯彻政策不含糊、减免税收不迟缓、落实政策不折扣,确保广大小微企业实打实享受到减税降费的政策红利。


  甘肃“58条措施”解困中小微企业:补短板释放潜力


  《甘肃省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于兰州召开。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陶英平表示,“58条措施”是解决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当前发展面临的关键问题,也是向甘肃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表明态度、释放信号,增强企业信心和预期。


  “58条措施”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回应社会和企业关切热点,从优化营商环境、加大财税支持、强化融资服务、降低经营成本、加大培育力度、强化人才支撑、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加强组织保障8个方面提出了相关举措。


  甘肃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督促各级政府部门真正把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当作自己人,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好务,共同推动民营经济实现大发展、迈上新台阶,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甘肃省委2019年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鼓励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落实和兑现各项扶持政策,消除对民营企业的政策和观念歧视,用真情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出实招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


  “58条措施”明确提出,对大中小企业一视同仁,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中小微企业参与招投标、土地竞拍等。需要进一步跟进的“最多跑一次”涉企事项,由受理部门上门服务。违反收费规定的责任单位要退还违规收费,并对收费企业给予违规收费金额的等额赔偿。加大中小微企业产权保护,司法部门对涉案企业不得超范围、超额度、超期限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等。


  “58条措施”聚焦企业主体,突出问题导向。以市场公平竞争、融资难融资贵、减税降费等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聚焦中小微企业,从优化发展环境、规范行政执法、强化融资服务等多个重点领域综合施策,为中小微企业排忧解难;注重与国家政策措施有效衔接、与甘肃已出台各项政策联动呼应,保证政策支持精准度,让企业有切实“获得感”;形成工作合力,健全组织保障。注重充分发挥各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形成省市齐动、部门联动的组织保障体系。同时,强化监督评估,确保政策落地。


  福建:


  福建省实施最大力度的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


  1月31日,经省政府同意,福建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通知执行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此次福建省按照中央授权的最大幅度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全省增值税纳税人80%以上均可享受此政策,不仅惠及企业,还惠及广大个体工商户,我省130多万户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2019—2021年期间可减税135亿元以上。


  这项政策与财政部、税务总局明确的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政策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减免政策叠加,形成目前最大力度的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其特点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普惠性。在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中,放宽了标准,扩大了覆盖面。政策调整前,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标准上限分别为100万元、工业企业100人(其他企业80人)和工业企业3000万元(其他企业1000万元)。调整后,明确将上述三个标准上限分别提高到300万元、300人和5000万元,将惠及我省96%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9%是民营企业。


  二是优惠性。将现行小微企业优惠税种由企业所得税、增值税2个税种,扩大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10种税费。同时,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减税优惠力度明显加大:政策调整前,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实际税负为10%。调整后,引入超额累进计税办法,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两段计算。


  三是切实性。不断加大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力度,逐步将免税标准提高至月销售额3万元,本次进一步提高至月销售额10万元。免税政策受益面大幅扩大,且税收优惠方式简明易行好操作。


  黑龙江:


  黑龙江省向小微企业发放“减税大红包”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具体要求,黑龙江省迅速行动,克服财力“紧平衡”的压力,经省政府决定,由黑龙江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共同发文明确,按国家最高幅度落实地方税费减免政策,对全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50%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实施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此次减免有三大关注点:“最高幅度减免”,根据国家授权,省级政府可在50%幅度以内减征本省6项地方税和两个附加,这次我省出台的优惠政策是按国家规定幅度“顶格”执行。


  “最大范围受益”, 黑龙江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大部分是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黑龙江省6项地方税和两个附加减征政策的受益主体主要是小微企业,此项政策将覆盖全省登记纳税人的80%以上,是黑龙江省近年来减税降费市场主体受益面最广的一次。这项政策的出台将使得全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明显降低,彰显了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稳增长、促就业的决心,对实现黑龙江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减税大红包”, 黑龙江省6项地方税和两个附加减征政策,预计2019年能为全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地方税费16.4亿元,相关企业将“实打实”地享受到减税政策红利。


  新疆:


  未来三年新疆每年为小微企业减税32亿元


  从今年起三年,新疆自治区每年为小微企业减税32亿元左右,预计120多万小微企业将因此直接受益。


  新疆自治区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确定自治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纳“六税两费”的减征幅度为50%。“六税两费”是指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最高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照规定,自治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六税两费”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优惠政策。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对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放宽至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从业人数200人、资产总额5000万元的纳税人。在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微企业减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允许地方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6个地方税种和2项附加。


  实施此项政策将明显增强企业获得感,更大激发市场活力,放水养鱼,更好发挥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促进经济的作用。新疆自治区各地、各部门要实施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优化税收服务,增进办税便利,注重跟踪问效,确保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落实到位,让纳税人和缴费人实实在在享受到政策红利。


  浙江:


  宁波:小微企业获减税“新春大礼包”


  针对小微企业落实今年第一轮普惠性税收减免措施,宁波市税务局、财政局为7万户纳税小微企业准备了新春减税降费“大礼包”,预计减免税费将达44亿元左右。


  宁波减税新政策大幅放宽了%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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