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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发力 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择稿人员: 郭红丽    |  发布日期: 2019-03-18   |   访问次数: 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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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讯 本周,小微企业融资迎来了两大好消息。第一,财政部发通知完善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引导更多资金“支小助微”;第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2019年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金融:


  关于做好2019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近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将通过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力度、认真落实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加强资金绩效管理等措施,切实提高普惠金融发展资金使用效益。


  通知要求,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力度。自2018年11月16日起,中央财政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贴息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200万元提高至300万元。各地可因地制宜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由此产生的贴息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


  同时,认真落实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严格审核申请补贴机构的资格和材料真实性、准确性,确保对当年贷款平均余额、年均存贷比、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占比等符合要求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给予补贴,确保补贴资金安排不超范围、不超标准、不超时限。


  通知提出,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放大效应,聚焦缓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自2019年起中央财政将调整资金使用方向,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不再执行。自2019年起中央财政不再安排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


  通知明确,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创新,进一步发挥财政金融政策作用,有效引导金融资源“支小助微”,缓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实现经济结构优化和高质量发展。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19年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


  为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持续提升银行保险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银保监会于近日印发了《关于2019年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


  《通知》围绕切实增加银行信贷在小微企业融资总量中的比重、带动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整体下降的指导思想,提出以下目标:信贷投放方面,强调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下同),全年要实现“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的“两增”目标。其中,要求五家大型银行发挥行业“头雁”作用,力争总体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30%以上。成本管理方面,要求银行保持“量”“价”平衡,巩固2018年减费让利工作成效,2019年继续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对使用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或政策性银行转贷资金,以及获得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担保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严格控制利率定价。风险管控方面,在目前小微企业信贷风险总体可控的前提下,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放宽至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


  为进一步提升巩固银行保险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动力和能力,《通知》还明确了以下政策要求:


  督促银行深化专业机制建设。综合考虑资金成本、运营成本、服务模式及担保方式,完善差别化的贷款利率定价。通过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降低利润指标考核权重、安排专项费用,提升基层服务小微企业的积极性。将落实授信尽职免责与不良容忍制度有机结合,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未超过容忍度标准的分支机构,在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前提下,对相关业务责任人可免于追责。


  优化信贷服务技术和方式。支持银行在加强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与互联网、大数据的融合,探索全流程线上贷款模式。加强续贷产品开发推广,合理提高续贷业务在小微企业贷款中的比重。根据小微企业融资特点,进一步优化贷款支付方式和对资金流向的监测分析手段,不将发票作为认定贷款用途的唯一要件。


  进一步研究完善监管政策。明确商业银行申请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不以完成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的监管考核指标为前提,鼓励商业银行拓展支持小微企业的信贷资金来源。研究修订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相关监管法规,适度降低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的资本占用。


  《通知》还就推动健全信用信息体系、深化“银担”“银保”合作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


  财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工作的通知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工作的通知》,从汇集改革合力、做实改革举措、确保改革成效三方面提出12项具体举措。


  《通知》指出,深化增值税改革是2019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重头戏”,是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大举措,是完善税制、优化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改革,是宏观政策支持稳增长、保就业、调结构的重大抉择。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深化增值税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从讲政治的高度,把贯彻落实好深化增值税改革、切实减轻实体经济税收负担,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实打实、硬碰硬,不折不扣狠抓落实,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协调性,着力构建一竿子到底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一把手要负总责,以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为依托,紧紧围绕减税目标,统筹研究、注重集成、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倒排工期,明确责任分工,梳理任务清单,紧扣时间节点,对标对表加以推进。各级领导班子要强化责任担当,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不折不扣把深化增值税改革各项措施按时保质落实到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的决定


  继2018年底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后,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再取消15项税务证明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的决定》显示,取消的税务证明事项包括:纳税困难证明;退税商店符合有关条件的证明;资源税管理证明;有权继承或接受遗赠的公证证明;购车单位或人员身份证明;残疾人证明;外交机构、人员身份证明;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证明;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批文;捕捞、养殖船证明;车船产权证;总分机构证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证明;转制证明;退出现役证。


  《决定》强调,各级税务机关应当认真落实2018年底公布取消20项和本次公布取消15项税务证明事项的有关要求,不得保留或变相保留,并积极回应企业和人民群众关切,进一步减少涉税资料报送,确保纳税人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双创”: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举办2019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为进一步激发“双创”活力,引导增强市场信心,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举办2019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通知》显示,大赛由区域赛、专题赛和总决赛组成。区域赛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牵头主办,着力发掘和推荐本地区、本领域创新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中小微企业。专题赛由秘书处办公室会同国内外行业协会、大企业,园区(中外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属各高校和地方政府等主办,聚焦中小企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聚焦实体经济和制造业,聚焦行业和专业领域关键技术和创新产品。总决赛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主办,具体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所在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承办,通过区域赛和专题赛推荐优秀项目参加总决赛。


  根据《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通过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注册报名,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区域赛项目报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专题赛项目报名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通知》明确,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结合有关地区、企业创业创新活跃度等因素,统筹研究予以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请组织开展2019年“创响中国”系列活动的通知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印发了《2019年“创响中国”系列活动总体方案》,并发布通知,要求各地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通知指出,“创响中国”系列活动作为创意展示和成果转化的平台、创新资源有效对接的载体、经验交流和政策宣传的渠道、推进创新驱动和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重要抓手,各地方、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活动的组织和筹备工作,确保各项活动能够切实服务各类创新主体、取得实效。


  通知要求,各地方发展改革委、科协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特点,统筹协调本地区各站活动,认真做好活动的组织和筹备工作,有重大事项请及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科协。各站主办单位要精心做好活动策划和组织,重点办好标志性活动,结合地方发展特色举办政策宣传、创业辅导、投资对接等特色活动,活动主题要突出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作用,切实服务于“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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