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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厅积极推进《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 促进条例》立法进程

择稿人员: 郭红丽    |  发布日期: 2019-04-16   |   访问次数: 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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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以来,为进一步促进全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工信厅积极推进《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进程。

    一是扎实开展新促进法宣传,为《条例》制订做好铺垫。制定了《宣传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方案》及分步实施计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明确目标。从解读层面上,我们邀请国家工信部参与新促进法修订起草工作的专家和领导作专题辅导,精准解读新促进法的重要意义、起草背景、修订的主要内容、地方立法修订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扩大法律知晓面和影响力。在首届内蒙古中小企业投资与贸易合作撮合洽谈会新闻发布会上,对新促进法相比原法的五大进步十大亮点答记者问,内蒙古日报、人民网等20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和转载,内蒙古日报做了《新促进法呈现十大亮点》专题报道。同时,通过门户网站开辟宣贯新促进法专栏发布28条、转载46条,微信公众号推送32条。印刷了2000册中小企业促进法单行本,分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盟市及旗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及部分中小企业法人代表。通过新促进法的宣传与解读,全区上下特别是广大的中小企业对新促进法有了一定了解,为起草《条例》作了很好的开篇布局。

    二是加大调研力度,积极推进《条例》起草进程。先后会同自治区人大、司法厅深入吉林、黑龙江、山东、安徽、广东以及部分盟市开展了10多次立法调研,借鉴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分别征求了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2个盟市及2个计划单列市的意见,起到了集思广益、充实完善的目的。同时,充分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条例》制订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和事实依据。

    三是建立起草协调工作机制,推进《条例》尽早出台。工信厅即将成立《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主要职责,明确了责任处室和具体责任人,制定工作推进计划明确关键环节的时间节点,确保7月底前提交自治区人大审议。

    工信厅将按照立法工作推进计划,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法工委、司法厅,全力做好《条例》后续相关工作,推动《条例》尽早颁布实施。

    据悉,4月2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2019年立法计划推进会暨首次立法调度会,工信厅庞禹东副厅长汇报了《条例》起草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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