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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草案)》

择稿人员: 郭红丽    |  发布日期: 2019-07-24   |   访问次数: 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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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条例(草案)》由自治区工信厅代自治区人民政府起草,根据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旨在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难题,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立法保障。

    在推进《条例(草案)》的立法进程中,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是积极宣贯新《中小企业促进法》为《条例(草案)》做好开篇布局。通过举办政策大讲堂等培训活动,邀请区内外知名专家为中小企业现场授课,全面解读新《中小企业促进法》的立法背景和重要意义;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广播、电视等媒体平台宣传新《中小企业促进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不断扩大知晓面及影响力;印刷新《中小企业促进法》单行本,分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盟市及旗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及部分中小企业法人代表,为修订完善《条例(草案)》开好头起好步。

    二是广泛征求《条例(草案)》意见。自治区工信厅先后会同自治区人大、司法厅赴山东、安徽、广东、福建以及部分盟市开展立法调研,借鉴先进经验;广泛征求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盟市和社会各界的意见,配合自治区司法厅不断充实条例内容,反复推敲《条例(草案)》。

    三是成立起草工作机制,推动《条例(草案)》尽早实施。工信厅成立了《条例(草案)》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推进计划,确定责任人,明确关键环节时间节点,细化方法环节,推动《条例(草案)》尽早实施。

   据悉,《条例(草案)》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将提交至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有望年内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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