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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乡创客”贷款支持

择稿人员: 郑菲    |  发布日期: 2020-01-13   |   访问次数: 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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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北京1月8日电(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李丹青) 人社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意见》今天公布,提出将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加大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


  据调查,各类返乡入乡创新创业人员数量已达到850万人,带动乡村就业超过3400万人;农村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覆盖率达到83.6%,即每100个行政村中有83.6个有返乡入乡的创业项目。


  为帮助这部分人员更好地创业创新,《意见》指出,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落实税费减免、场地安排等政策,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


  在资金支持方面,人社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将探索建立信用乡村、信用园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推荐免担保机制,并开启“互联网+返乡入乡创业企业+信贷”新路径,将“政府+银行+保险”融资模式推广到返乡入乡创业。


  根据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特点,《意见》提出将开发一批特色专业和示范性培训课程,实施培训下乡“直通车”、农民夜校、远程培训,并对参加返乡入乡创业培训的农民工、大学生等人员,落实培训补贴。


  同时针对“乡创客”的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机制不断完善。这位负责人说,将推进扶贫车间、卫星工厂、返乡入乡创业小微企业等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此外,《意见》还提出建立本地外出人员联络机制,发掘一批“田秀才”“土专家”,以乡情亲情吸引专家学者、技术技能人才等回乡创业,为其提供配套公共服务。返乡入乡创业企业招用的技术技能人才要纳入当地人才引进政策支持范围,并在项目申报、职称评审等方面予以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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