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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将对29个地区部门企业开展巡视

择稿人员: 刘磊    |  发布日期: 2020-03-25   |   访问次数: 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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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了解到,经自治区党委批准,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七轮巡视将对呼伦贝尔市、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等7个地区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能源局等4个区直部门,以及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能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3个国有企业开展煤炭资源领域专项巡视;对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内蒙古银行、内蒙古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内蒙古新城宾馆旅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15个国有企业党委开展常规巡视。(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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