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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高新区出台激励优秀青年人才创业就业试行办法

择稿人员: 刘磊    |  发布日期: 2020-05-08   |   访问次数: 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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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青年节到来,清远市代市长马正勇向天下英才发出诚意邀约!根据已发布的《清远高新区激励优秀青年人才创业就业试行办法》,清远高新区每年设立5000万元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吸引更多优秀青年人才创业就业,打造区域性人才集聚高地,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在近日举行的发布仪式上,马正勇表示:“举行这个发布仪式,我们就想释放一个信号,清远下一步发展将把人才工作放在最突出位置来抓。”马正勇表示,在五四青年节前夕举办这次发布会,就是要拿出诚意和力度,向天下英才亮明清远求贤纳才的诚意,展示出清远把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态度,释放清远市委、市政府“求才若渴”的强烈信号。


  马正勇表示,清远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和优越的区位优势,随着广清城轨的通车、省职教基地的投入使用,清远发展未来可期。这里将为企业和人才来清远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和平台。他指出,人才就是种子,环境就是土壤。接下来,清远将针对人才需求,在全市推出范围更广、扶持力度更大的人才创业就业政策,营造更有利于企业和人才成长的环境,厚植好企业和人才成长的土壤,全力打造最懂企业、最懂人才的政府,给企业和人才发展提供最好服务。


  清远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周岐贤介绍了高新区人才情况、人才政策的主要内容和亮点。本次人才政策激励对象是从清远市域以外、新来高新区就业创业的优秀青年人才,主要包括不超过30周岁的本科生,不超过35周岁的硕士研究生、副高专业技术人才,不超过40周岁的博士研究生、正高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等三类人群,政府将提供不同档次的购房补贴、生活补助及金融支持。为切实做好此次人才政策的兑现工作,清远高新区每年设立5000万元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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