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内蒙古党校:为培育新人担当 为民族复兴尽责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党校。
阳光明媚,清风拂面。内蒙古党校,景色怡人,浅浅的绿意渲染出浓浓的生机,淡淡的花香装点出烈烈的诗情。
谁曾想过,建立近73年的内蒙古党校,经历过多少坎坷才有了今天的辉煌。
内蒙古党校的建立始于1948年7月至8月,自治区党委在哈尔滨召开的一次旗县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上,研究了组建党校的问题。同年9月9日,自治区党委作出成立内蒙古党校的决定,并积极开展各项筹备工作。11月1日,任命乌兰夫同志兼任内蒙古党校校长。
建校初期,从基层抽调和在后期结业学员中选留蒙汉文兼通、有一定政治理论水平的干部充实教师队伍,克服了缺教员、缺教材等诸多困难。内蒙古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教授赵树禄介绍说:“乌兰夫同志担任校长期间,经常讲课作报告,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党员和干部,特别是民族干部。他始终把培养教育干部作为具有战略意义的大事来抓。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乌兰夫同志的亲自指导下,内蒙古党校树立了良好的学风和校风。”
1949年12月,中共中央决定成立华北局领导下的内蒙古分局。随后内蒙古分局、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从乌兰浩特迁至张家口,又于1952年6月迁至呼和浩特,同年11月,内蒙古党校迁至呼和浩特,并与绥远省委党校合并,成立蒙绥分局党校。1955年7月,经中共中央批准,撤销内蒙古分局,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内蒙古分局党校随之改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党校。
1957年1月,自治区党委决定内蒙古党校领导体制由校长负责制改为党委集体领导下校长分工负责制,取消校委会,成立内蒙古党校委员会。同年,遵照华北局指示,自治区党委决定将内蒙古党校由初级党校改为中级党校,主要任务是轮训自治区高、中级干部,培养理论宣传干部和理论师资力量。(文/图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见习记者郝佳丽)
内蒙古党校在校党委会领导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办学水平,成为自治区培养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要基地。1966年5月,赶上“文化大革命”,党校被迫停办,陷于组织瘫痪的混乱状态。1968年冬,上级决定撤销内蒙古党校。直至1973年,内蒙古党校才恢复,并逐步完善了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任务,对干部的培训和轮训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恢复初期的内蒙古党校,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精神,坚持边办学边建设,开办了各种类型的轮训和培训班,轮训培训了一大批党政领导干部和理论宣传骨干,使内蒙古党校的建设和发展迈出了新步伐。
1995年4月17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由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兼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学院的通知》。《通知》决定,由内蒙古党校兼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学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同年11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学院揭牌,主要负责培训自治区国家公务员。
内蒙古党校培养了一大批适应新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干部和理论人才。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大与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的科研合作关系,加强与区内外大学、科研院所、机构的协作,并积极参与和组织开展一系列学术交流活动,提升了科研质量与水平。
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内蒙古党校及时调整优化教学内容,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教学重点内容。同时加大开放办学力度,扩大并创新对外交流形式和内容,在外事接待、兄弟党校间的交流学习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今后做好开放办学工作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党校因党而立、因党而兴、因党而强。内蒙古是中国共产党较早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工作的地区之一,内蒙古党校的发展历史是与中国共产党的历史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也是与我们党波澜壮阔的百年历史休戚相关的。”赵树禄说,内蒙古党校在不断地回顾历史、总结经验、开拓创新中,寻求新的发展路径,培育更多堪当时代大任的领导骨干。(文/图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见习记者 郝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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