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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印发《关于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联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择稿人员: 刘佳    |  发布日期: 2022-04-21   |   访问次数: 1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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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印发《关于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联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派出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根据《呼和浩特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的精神,我局决定建立和实施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系制度。现将《关于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系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系制度实施方案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2年4月15日

  

关于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系制度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呼和浩特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成效,结合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需求,构建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快速便捷的响应通道,高效、妥善解决企业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困难和问题,增强我市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库

  1.入库条件及数量。高新技术企业以及专利申请量或拥有量较大、拥有驰名商标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知识产权成长型企业,可申请入库。

  2.建库方式。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的遴选方式采取企业自愿申报与各旗县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市局综合考察确定。

  市局对重点企业库实行动态管理,每2年可视情况进行调整,并在官网对确定的重点企业予以公示。

  (二)支持重点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1. 加强咨询与维权指导。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帮助重点企业及时、有效掌握相关政策法规;指导重点企业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增强预防、发现侵犯知识产权的能力;组织专家为重点企业的重大、疑难专利案件特别是涉外知识产权争端提供咨询和帮助。

  2. 畅通知识产权维权渠道。依托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北方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为重点企业构建便捷和快速的知识产权保护响应通道。依托自治区、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维权援助分中心对重点企业进行快速授权与维权指导,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3. 强化专利案件办理工作。在法律框架内,快速查处重点企业举报投诉的假冒专利案件和重点企业提起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要充分认识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系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予以力支持。各重点企业要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完善工作机制,配强工作力量。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的作用,加强同各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协作配合,加强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调和指导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协作和信息共享。

  (三)落实工作责任。要确定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系人,实行专人联络,双向联系。要通过问卷调查、走访调研等方式及时掌握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动态,全面了解和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需求,抓好落实。

  来源: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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