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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的公告

择稿人员: 刘佳    |  发布日期: 2024-01-25   |   访问次数: 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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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的公告

各参保单位:

  按照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2023年稳岗返还通过“免申即享”模式直接向符合条件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我中心于2023年12月25日在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了第六批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条件的1796户企业,为确保企业尽快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望上述企业看到公告后,登录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官网下载中心下载《享受2023年稳岗返还政策告知单》、《确认稳岗返还政策回执单》,并于2024年1月31日前将《确认稳岗返还政策回执单》盖章发送至邮箱(sybxk904@126.com),邮件标题请写明单位名称;也可报送到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新华大街87号奈伦国际B座9楼905室,联系人:张向辉,联系电话:5181308)。

  如单位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联系人电话(手机号)有变更请一并发送或报送。

  附:1.拟核准享受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第六批1796户企业名单

2. 享受2023年稳岗返还政策告知单

3. 确认享受稳岗返还政策回执单

  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月22日

  来源: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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