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 服务机构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 服务机构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林格尔新区、综合保税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内科发成字〔2024〕81号)《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内科成字〔2025〕36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2025年度自治区专业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申报备案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二、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需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申报书》(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各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
(二)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合格的于2025年7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和推荐文件(电子版PDF格式)统一发送至市科技局成果转化科指定邮箱,不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三)申报时间: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报送截止2025年7月23日;市科技局于2025年7月25日前汇总并报送自治区科技厅(逾期不予受理)。
(四)中央驻区科研院所,自治区直属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国有企业等直接向自治区科技厅报送电子版申报材料。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奇 0471-6621281
邮 箱:kjjcgzhk123@163.com
附 件:
2、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17日
来源: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