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动态>一周新政:国务院再推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

 

 

一周新政:国务院再推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

择稿人员: 郭红丽    |  发布日期: 2019-01-15   |   访问次数: 1297    
字体:
〖背景色:

 

  上周,小微企业迎来了2019年第一波减税“礼包”。减税政策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实施期限暂定三年,预计每年可再为小微企业减负约2000亿元。

  小微企业将再获普惠性减税

  1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发展好小微企业关系经济平稳运行和就业稳定。会议决定,对小微企业推出一批新的普惠性减税措施。

  一是大幅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同时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调整后优惠政策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8%为民营企业。

  二是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

  三是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是扩展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使投向这类企业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更多税收优惠。

  五是为弥补因大规模减税降费形成的地方财力缺口,中央财政将加大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

  上述减税政策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实施期限暂定三年,预计每年可再为小微企业减负约2000亿元。

  信用:

  《关于对文化市场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1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文化和旅游部等17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文化市场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

  《备忘录》指出,文化市场主体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未经许可从事文化市场经营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文化市场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列入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一)擅自从事文化市场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事故或恶劣社会影响的;(二)受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三)因欺骗、故意隐匿、伪造变造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许可证、批准文件被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撤销的,或者伪造、变造许可证、批准文件证据确凿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列入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的情形。

  各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联合惩戒对象采取下列一种或多种惩戒措施。

  文化和旅游部采取的惩戒措施包括:1. 在申请行政审批项目方面从严审核。2. 依法依规在市场准入等方面实施限制或者禁止措施。3.  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4. 依法依规对再次违法违规行为给予从重处罚。5.  禁止参与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群星奖、动漫奖以及其他奖项的评选。6. 限制参与或者享受文化和旅游部支持的政策试点、示范项目以及资金扶持等优惠措施

  跨部门联合惩戒措施共有23种。其中包括:将失信信息作为投资入股商业银行以及银行授信决策和信贷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法在一定时期内禁止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行必要限制;将失信信息作为招标投标的重要参考;将失信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记入企业及个人信用记录等。

  就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启动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印发《关于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

  《通知》提出,用三年时间组织100万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帮助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对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以及缺乏工作经历的青年,优先提供见习机会。通过实施见习计划,建立健全支持青年就业见习的政策制度和工作体系,确定一批用人单位作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提升见习服务保障能力,力争使有见习意愿的失业青年都能获得见习机会,增强就业竞争力,形成有利于促进青年就业的长效机制。

  《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优势产业发展和青年见习需求,确定一批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作为青年就业见习单位,大力开发见习岗位。多渠道助力见习供需双方对接,向见习对象精准推送见习信息,组织见习岗位推荐、双向选择洽谈活动,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拓展见习服务网上绿色通道,提升见习匹配效率。要加强见习全程指导管理,指导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为见习人员出具见习证明材料,依法维护见习人员合法权益,确保见习活动规范有序。加大跟踪扶持,按规定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见习期满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对未被留用的人员持续提供就业创业服务,促进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产业:

  《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2018年版)》

  近日,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发布《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2018年版)》,2016年发布的《指导目录》同时废止。

  《指导目录(2018年版)》共涉及23个重点发展领域。其中,8个领域属于信息技术外包(ITO)范畴,6个领域属于业务流程外包(BPO)范畴,9个领域属于知识流程外包(KPO)范畴。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同时废止。

  《办法》所称违法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肢解发包、违反法定程序发包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发包的行为。

  其中,《办法》明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发包:(一)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二)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的;(三)依法应当招标未招标或未按照法定招标程序发包的;(四)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的招标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五)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均可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查处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和处罚结果记入相关单位或个人信用档案,同时向社会公示,并逐级上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对促进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作了部署。

  通知提出,在资源条件优良和市场消纳条件保障度高的地区,引导建设一批上网电价低于燃煤标杆上网电价的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各级地方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可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出台一定时期内的补贴政策,对享受地方补贴的项目仍视为平价上网项目。

  通知明确,对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要在土地利用及土地相关收费方面予以支持;电网企业应确保项目所发电量全额上网;纳入试点的就近直接交易可再生能源电量,政策性交叉补贴予以减免;国家开发银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合理安排信贷资金规模,创新金融服务等,积极支持新能源发电实现平价上网。

  通知要求,做好预警管理衔接。风电、光伏发电监测预警(评价)为红色的地区除已安排建设的平价上网示范项目及通过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外送消纳的无补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外,原则上不安排新的本地消纳的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鼓励橙色地区选取资源条件较好的已核准(备案)项目开展平价上网和低价上网工作;绿色地区在落实消纳条件的基础上自行开展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建设。

  煤层气、油页岩等七种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

  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布了煤层气、油页岩、银、锆、硅灰石、硅藻土和盐矿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

  其中,对于煤层气,低渗气藏采收率不低于37%,特低渗气藏采收率不低于30%;煤层气回收率不低于86%,共伴生的二氧化碳利用率不低于95%。

  对于油页岩,露天开采不低于90%,井工开采不低于75%;油页岩含油率大于5%的,油回收率不低于70%;油页岩含油率在2%~5%之间的,油回收率不低于60%;鼓励油页岩矿山企业按照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合理开发与综合利用煤炭等共伴生矿产资源。

  对于硅灰石,露天开采不低于90%,地下开采不低于80%;选矿回收率不低于80%;尾矿废石综合利用率不低于75%。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