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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名单

择稿人员: 郑菲    |  发布日期: 2019-12-09   |   访问次数: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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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按照《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和《关于推荐2019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工企业函〔2019〕310号),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确定了2019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名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同意授予北京中关村软件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衡水煜荣商贸有限公司等197个平台“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示范平台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能力,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在解决中小企业共性需求、畅通信息渠道、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发展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好支撑和示范带动作用。


  三、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扎实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做好省级及行业协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培育和认定工作。


  四、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定期对辖区内示范平台的服务质量、服务收费情况、服务满意度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示范平台年度工作总结和检查情况报告。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不定期对示范平台服务情况进行测评,测评不合格的撤销示范平台称号。


  五、示范平台认定有效期三年,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六、2016年通过复核但未在此通告名单内的示范平台,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附件:2019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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