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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8次党组会议

择稿人员: 刘磊    |  发布日期: 2020-03-31   |   访问次数: 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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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章奎)3月30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8次党组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那顺孟和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王波,党组成员吴团英、廉素、和彦苓、施文学参加会议,副主任李荣禧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特别峰会上的重要讲话和3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研究贯彻落实工作。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排查整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职人员涉煤违规违法问题的通知,听取人大常委会机关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汇报。

  会议强调,两级党组和机关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和规定,对照标准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和规范,确保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两部党内法规在人大机关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交给内蒙古的重大政治任务,事关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事关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事关规范经济秩序,事关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各族群众福祉。人大机关各级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正确认识和对待排查整治工作,增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如实规范填报个人有关事项,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责任编辑: 胡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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