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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实现“零跑腿”

择稿人员: 刘佳    |  发布日期: 2022-05-18   |   访问次数: 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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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做好信用修复工作,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从即日起,内蒙古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及被作出行政处罚公示的市场主体,在履行法定义务后,可以直接在线上申请信用修复。市场监管部门将在规定时限内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市场主体予以信用修复。

  据悉,需要进行信用修复的市场主体可以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入年报系统。或者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首页,进入年报系统,在信用信息修复申请界面完成填报后,等待审核。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市场主体对填报的数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果上报虚假数据、材料,会作为企业失信行为被记录在案,列入公示系统并向社会公示,将会受到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

  自2021年9月1日起,《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实施后,极大地鼓励了企业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修复信用,建立了有利于企业自我纠错、主动改过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此次市场主体足不出户便可在线递交申请材料,不受时间、地点限制,真正实现了信用修复“不跑路”“不见面”、全程网上办理。

  来源:草原客户端 记者:李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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