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绿色算力及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绿色算力及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呼政发〔2025〕11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企业、事业单位:
呼和浩特市是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和林格尔数据中心集群、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核心区,目前全市总算力规模突破5.4万P,绿色算力指数全国第一;电力多边交易价格全国最低;建成投用国家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和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省际互联网总出口带宽达5.898Gbps;已落地大型数据中心44个,运营运维人员超万人;启动运营城市网络安全运营中心、“P4级”数据应用实验室,数据安全防护能力位居全国前列,已初步形成上游设备制造、中游算力中心建设、下游算力数据应用的完整产业链,具备算电协同、算网协同、算数协同的显著优势。在新的发展起点上,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和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的战略部署,促进绿色算力及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以算力为支撑,以算法为驱动,以数据为核心,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做大算力规模,推动算法创新,加快公共数据、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提升产业发展环境,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塑造发展新动能提供有力支撑。到2027年,绿色算力及人工智能产业规模超过100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20%以上;形成100个高质量数据集、300个数据产品,积累300个以上数据创新应用场景和案例,形成20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人工智能生产力工具,算力总规模力争突破80万P,培育形成集聚发展的千亿级数据算力产业集群。到2030年,区域产业生态基本形成,建成全国绿色算力及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新高地。
二、优化绿色算力及人工智能产业布局
绿色算力方面,以和林格尔新区为核心,向新城区、土默特左旗拓展,形成“同城双中心”“两地三中心”的发展格局。
算法数据方面,以新城区为核心,向和林格尔新区、回民区、玉泉区、赛罕区等区域延伸,重点承接国家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数据标注试点任务,形成数据产业多元协同、联动发展的态势。
加工制造方面,和林格尔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片区重点发展算电设备制造产业;赛罕区金桥产业园重点发展第三、第四代半导体新材料和芯片封装测试产业;航天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低空装备制造、卫星网络等未来信息产业;托克托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电子特气产业,形成多极支撑、错位布局的产业发展生态。
三、建设国家重要算力基地
(一)推进多元算力融合发展。加快通用算力、智能算力、超级算力协同发展,前瞻布局量子计算、卫星计算等前沿新兴计算技术。每年设立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算力券”,支持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通过和林格尔多云算力监测与调度平台购买算力资源。
(二)构建跨区域算力供给走廊。完善和林格尔多云算力监测与调度平台功能,深化与北京市海淀区人工智能应用产业合作,重点打造“呼和浩特—京津冀”算力供给走廊;拓展延伸“呼和浩特—芜湖—重庆—贵安”算力走廊,打通算力南下通道,形成算力资源融合供给的南北双向协同发展格局。
(三)提升网络传输能力。推动内蒙古枢纽节点和林格尔数据中心集群与其他国家算力网络枢纽节点间400G/800G高带宽全光连接。建设国家(呼和浩特)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申建国际通信出入口局。加快5G-A、高速数据网等先进网络技术应用,探索6G、量子通信等未来网络技术,布局“天地一体”的卫星互联网,进一步提升网络传输效率和安全性。每年安排500万元资金,推进开展“万兆园区”试点工作,对接入万兆光网园区的典型应用场景给予奖励。
(四)培育算力制造产业生态。健全光模块、液冷、服务器制造等算电设备产业链条,积极引进第四代半导体、电子特气、光刻胶、刻蚀机、掩膜版和芯片设计、封装、检测等项目,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对新设立的芯片检测实验室、自主创新计算、网络传感设备和机器人的研发制造给予奖励。加快落地北斗高分应用、卫星计算、卫星互联网等低空经济关键产业,赋能算力产业协同发展。
(五)提高算力产业附加值。全面梳理数据中心所属关系与经营状况,对已注册的分支机构,启动数据中心按经营发生地入统;对未注册公司的分支机构,协调总部建立按业务份额分劈营业收入核算机制,逐步提高数据中心亩均产值、亩均税收等经济指标。推进算力企业设立全资子公司或分公司改子公司,不断提升算力产业对经济增长、财政收入、群众就业的贡献度。
(六)完善算力中心安全保障体系。统筹云、网、数、端、IP、网站、数据中心一体化安全管理,加快建设城市网络安全运营中心,强化自主防护能力。投用数据中心专用消防站,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联动机制,提升安全保障能级。每年安排500万元资金,支持网络靶场等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和开展攻防演练、安全技能培训等活动。
四、推动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深化公共数据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构建公共数据资源体系。推进“一数一源一标准”,建立全流程数据质量管控和公共数据供给激励补偿机制。强化公共数据运营一级主体拓展数据要素市场能力,加快催生一批优质公共数据产品。鼓励国有企业创新数据管理机制,率先开展本领域公共数据产品开发。探索建立公共数据全部免费向市场主体供给机制。加快实施“数据要素×”行动,每年安排500万元资金,对具有示范引领的典型案例给予奖励。
(二)加快推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聚焦六大产业集群及其他重点行业开展数据资源编目,探索建立行业数据资源全口径、全链条监测机制。推动国有企业率先开展数据管理国家标准贯标,规范开展数据治理能力评估,提升国有企业数据治理和质量管理能力水平。每年安排500万元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平台企业建立行业数据开放社区,提升中小企业用数能力;支持企业、行业、跨境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创建安全可信的数据流通环境,提升各领域数据开发利用水平。
(三)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作用,鼓励成本定价、收益定价、协商定价等多元定价方式;遵循“有投入有贡献必有收益”原则,建立数据产品收益分配机制。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支持各类数据产品进场交易,对在内蒙古数据交易中心交易的优质数据产品给予奖励;鼓励企业在数据产品合规认证、安全审计、资产评估、金融创新和数据跨境流动等领域开展服务,对形成优质解决方案的给予奖励。
(四)繁荣数据产业生态。加快推进和林格尔金融数据产业园、内蒙古数据要素产业园等数字产业园区建设,每年安排500万元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数字产业园区给予奖励。鼓励呼和浩特市算力与人工智能产业协会发挥组织引领作用,逐步培育数据资源企业、数据技术企业、数据服务企业、数据运营企业、数据安全企业、数据基础设施企业等多元经营主体,促进数据企业“小升规”“规做精”“优上市”阶梯发展。推动数据资产化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探索数据资产入表新模式;引导本地金融机构针对数据企业特点,创新开展数据资产融资授信、数据信托、数据资产保险等金融产品设计和服务。
(五)夯实数据领域安全保障能力。实体化运营呼和浩特市城市网络安全运营中心——数据安全分中心,探索利用隐私保护计算、区块链、数据使用控制等技术手段,保证数据的可信采集、加密传输、可靠存储、受控交换共享、销毁确认及存证溯源等。支持企业创新数据分类分级、隐私保护、安全监测、应急处置等数据安全产品和服务。建立数据安全防控管理制度体系,推广应用数据安全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相关规范,按照“谁经手、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数据流通应用安全管理责任。以行业为范围逐步建立数据分类分级标准,加强对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数据的保护。
五、搭建算法创新应用生态链
(一)强化人工智能语料供给。围绕教育、医疗、文旅、交通、气象、农牧、林草、城市治理、能源等领域打造一批高质量数据集,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按训练使用量、数据质量等对符合条件的数据集给予奖励;释放数据标注需求,鼓励数据标注企业研发集聚数据预处理、标注、合成、评测等功能为一体的智能数据标注技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技术创新支持。建设语料公共服务平台,构建语料处理、生产、运营等工具链平台,培育一批开箱即用的语料服务产品。
(二)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开展多模态通用大模型关键技术攻关,鼓励知识蒸馏、剪枝、量化、参数共享等技术研发,支持有条件的行业龙头企业自研融合行业数据集的行业基座大模型。围绕智能终端、自动驾驶、具身智能等前沿技术新兴业态,组织研发赋能关键场景的人工智能算法模型产品和服务。支持能源、材料、生物领域相关实验室设立科研合作专项,与人工智能创新主体开展联合研发,培育数据技术创新专利。
(三)推动重点行业模型应用。围绕政务服务、医疗、教育、交通、农牧、城市管理等领域,开放人工智能应用场景,重点推动自主先进大模型在政务领域部署应用。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支持企业在农业、工业、教育、医疗、文旅、新能源、交通等行业领域开展人工智能方案创新应用,强化多模态处理能力,加快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
六、增强绿色算力及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活力
(一)深化金融赋能。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成立规模不低于30亿元的绿色算力及人工智能产业基金,重点支持数据算力产业创新发展。推动成立算力和语料子基金,探索算力和语料作价入股等模式,加强创新型企业培育。
(二)加强人才供给。鼓励本地高校在学科设置上向数据算力领域倾斜并联合企业开展实习实训。每年安排500万元资金,支持建设产教融合示范基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首席数据官,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数据人才,支持数据领域人才出国(境)培训交流。
(三)强化示范引领。每年安排500万元资金,支持数据算力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维护。每年安排300万元资金,鼓励行业创新示范,对在数字政府、数据要素、数字化转型、算电协同、算力网、算力安全等领域列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典型案例、试点示范的项目给予奖励。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4日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