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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大妄为!新疆石河子警方查获一起变造核酸证明案件

择稿人员: 刘磊    |  发布日期: 2020-08-06   |   访问次数: 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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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焦斌 

    疫情期间,国家出台多项措施加强防控工作,为的是保障群众的健康和安全,其中,对出入重点防控地区的人员,要求出示核酸检测结果。然而!有些人为图一已方便,竟公然变造核酸检测证明妄图蒙混过关,扰乱安全管理秩序,造成安全隐患,近日,新疆石河子市公安局就查处一起变造核酸证明案件。

    8月2日,违法行为人赵某某在明知根据新疆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疫情防控要求,进入石河子市市区需提供经检测结果呈阴性的《核酸扩增荧光检测报告》的前提下,为顺利通过石河子市双拥路公安检查站进入市区,事先偷拍了朋友周某某在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所做的核酸检测报告,并通过修图软件将该报告中周某某的姓名和年龄更改为自己的姓名和年龄。当日23时许,赵某某从玛纳斯县驾驶货车在双拥路公安检查站接受检查时,刻意出示了经过修改后的核酸检测报告,后被检查站工作人员查获。

    目前,此案正在办理之中。

    警方提示,疫情当前,违法必究。违法行为人赵某某明知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要求,仍变造核酸检测报告意图蒙混过关,系典型的通过变造事业单位证明文件方式违反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的违法行为,应当严肃追究违法责任。在疫情防控期间,赵某某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医疗机构出具相关检测证明文件的公信力,也严重违反了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措施要求。警方对于疫情防控期间拒不配合防控措施等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辖区公共安全。

  • 责任编辑:杨姣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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