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关于转发《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内工信装工字〔2025〕643号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数据局关于印发〈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5〕26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真研究,结合实际制定2026年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计划目标,进一步提升本辖区制造业智能制造发展水平。
2025年12月25日
附件下载:关于印发《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