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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印发《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5年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2-04   |   访问次数:1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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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

关于印发《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5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气象局、能源行业管理部门,各地区空管协调委办公室,民航各地区管理局,有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现将《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5年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

  市场监管总局

  中央空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自然资源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中国气象局

  国家能源局

  中国民航局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关于印发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