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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关于印发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10-19   |   访问次数:19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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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印发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工信厅联节〔2026〕39号

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上海市、河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

  为加强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26年10月14日

  附件: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管理办法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