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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食品制造工业-乳制品制造工业》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食品制造工业-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7-01   |   访问次数:185    |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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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食品制造工业-乳制品制造工业》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食品制造工业-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公告 2019年 第25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食品制造工业中乳制品制造工业和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现批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食品制造工业—乳制品制造工业》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食品制造工业—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食品制造工业—乳制品制造工业》(HJ1030.1-2019)

  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食品制造工业—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HJ1030.2-2019)

  以上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19年6月19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环境标准研究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6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