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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关于废止2件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3号)
发布日期:
2019-06-12 |
访问次数:153 | 来源: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关于废止2件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3号)
《关于废止2件规章的决定》已于2019年5月6日经交通运输部第9次部务会议通过,并经商务部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 李小鹏
商务部部长 钟山
2019年5月25日
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关于废止2件规章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决定废止下列2件规章: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