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法规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

 发布日期: 2021-01-28   |   访问次数:437    |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40号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已经2020年11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发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发布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4年第15号)同时废止。

  主任:何立峰

  2021年1月18日

  附件:《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