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三年行动计划
(2025-2027年)》的通知
内工信装工字〔2025〕184号
各盟市工信、发改、财政、国资、市场监管、政数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加快智能制造发展的战略部署,落实《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5年4月16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