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用航空经营管理规定》的政策解读
近日,交通运输部通过2026年第14号令,印发了修订后的《通用航空经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通用航空经营秩序,现对《管理规定》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8号)自颁布实施以来,在规范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改进市场监管方式,推动企业诚信自律经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扶持新业态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将通用航空经营许可和运行许可“两证合一”为通用航空运营许可,据此,将《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中有关经营许可的内容调整至《通用航空运营许可程序规定》,《管理规定》聚焦通用航空分类管理,强化市场监管,突出对企业成立后的经营进行事中事后管理。
二、修订意义和必要性
《管理规定》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针对通用航空发展市场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了不同经营种类通航企业的事中事后管理要求,将推动通用航空安全、健康、高质量发展。
(一)落实民用航空法制度安排的需要
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将通用航空经营许可和运行许可“两证合一”,明确通用航空实施分类管理,对实施定期运输的通用航空企业提出了更高的法律要求。为落实相关制度安排,需要将原《管理规定》中有关经营许可的规定予以调整,并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不同经营类别的企业在市场秩序、消费者权益、保险责任、履约能力、信息报送等方面的市场监管要求。《管理规定》细化落实民用航空法相关要求,对各类通用航空企业的公平竞争、市场合规经营、企业经营规范等进行了规定,完善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容,将有效承接民用航空法相关制度要求。
(二)提升通用航空行业治理能力的需要
为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需要对近几年通用航空市场出现的无序竞争、违法违规经营、异地运营、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进行规范,压实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责任。《管理规定》明确了通用航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有关经营秩序、内部经营要求、合同订立告知、危险品运输、信息告知、投诉处理等方面的管理要求,明确了监管方式和检查频次要求,将在规范市场秩序的同时,更好保障消费者权益,提升行业治理能力。
三、规章的主要内容
(一)修改规章名称,删除许可内容
规章名称由《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修改为《通用航空经营管理规定》,将原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的条件、程序等内容纳入新制定的《通用航空运营许可程序规定》,《管理规定》侧重对企业成立后的合规经营、飞行服务作业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营规范等事中事后监管做出要求。
(二)坚持分类管理,强化精准监管
为分类培育通用航空市场,强化通用航空不同作业种类的功能和属性,避免通用航空管理“一刀切”,此次修订中,按照经营活动性质,聚焦十大典型应用场景,重新划分通用航空经营项目类别,将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分为“载客类”“载人类”“载货类”“培训类”和“其他类”五大类,并分类明确各类通用航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法律义务和监管要求。
(三)压实企业责任,维护消费者权益
一是明确经营管理要求,突出对载客类载人类的重点监管,明确不同经营类别的通用航空企业的经营规范要求,并针对近年来通用航空经济监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了通用航空企业需要遵守的基本市场秩序要求,新增公平竞争、分包经营、合同订立等要求,对企业高管人员培训、经营管理手册、委托销售、危险品运输等提出管理要求。
二是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对通用航空企业及其委托销售企业的宣传告知和合同履约提出要求,防止虚假宣传和捆绑销售,督促企业建立投诉管理制度,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四)加强信息报告,突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增设专章明确信息报告、经营活动备案的内容和要求,将对公司安全运营产生重大影响的航空器、企业人员、分公司成立、歇业等情况纳入信息报告范畴。
二是规范行政检查,明确民航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和对不同经营种类企业的监管频次要求,杜绝逐利检查。
(五)推动行业自律,深化诚信建设
一是明确行业协会定位,鼓励支持通用航空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引导和自律管理。
二是落实“信用中国”及民航诚信体系建设要求,细化通用航空诚信经营评价管理内容,明确了记入民航行业严重失信行为信用记录的情形和诚信经营评价结果应用、政策支持等内容。
来源:交通运输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