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 加快提升开发区发展能级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6-08-04   |   访问次数: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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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加快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提升开发区发展能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是什么?

  开发区是自治区工业经济主阵地、产业集聚核心载体,是推进新型工业化、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承接产业项目、培育区域增长极的关键平台。当前全区开发区存在布局分散、产业集聚度不足、基础设施承载能力不均衡、创新动能偏弱、绿色低碳转型滞后、要素保障统筹力度不够、安全环境管控压力较大等短板。自治区党委第十一次全体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2026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均提出:“深化园区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监测评估体系,集中力量支持产值高、潜力大的园区发展,淘汰退出长期没有起色、产值和项目少的园区”。为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部署要求,坚持集中集聚集约发展,统筹优化园区、企业、产业布局,破解开发区发展瓶颈,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全国竞争力标杆园区,自治区研究制定本实施意见,系统性提出园区建设、产业集聚、要素保障、安全环保、体制改革一揽子支持举措,全面推动开发区发展能级整体跃升。

  二、《实施意见》制定总体思路是什么?

  一是坚持集中集聚集约,推动工业项目入园发展、化工项目在化工园区发展、重大项目在重点开发区布局,严格新设立开发区,整合一批产业趋同、位置相近的开发区,撤销一批长期没有起色、无重大项目落地的开发区。二是坚持提质提标提级,锚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以科技引领强基、以数智赋能增效、以绿色转型破局,重点产业引导基金下设科创子基金,大力发展“AI+园区”、“绿电+园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全面激发园区发展新动能。三是坚持做优做大做强,摒弃“撒胡椒面”式发展模式,自治区三年安排财政预算和一般债券资金100亿,加强各类要素配置,集中支持重点开发区建设,力争到“十五五”末打造10个千亿级园区、13个千亿级以下五百亿级以上的园区,培育一批在全国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水平开发区。

  三、《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包含哪些?

  《实施意见》共6部分内容,除发展思路目标、加强组织保障外,聚焦我区开发区布局“散”规模“小”、发展动能不足、要素保障偏弱、安全环保短板等突出问题,提出4方面15条举措:

  (一)全面提升开发区发展水平,包括集中支持做大一批重点开发区、推进产业集聚、提升承载能力、加快优化整合、规范开发区设立和管理5条举措,提出开展新一轮高水平园区创建行动、推进优化整合、开展园区监测评估、认定一批特色产业园区等重点工作。

  (二)培育开发区发展新动能,包括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加快推进数智化建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加大开放合作力度等4条举措,“十五五”期间培育建设一批零碳园区、数字产业园区、合作共建园区。

  (三)加强开发区各类要素保障,包括保障开发区用地、加大财政金融支持、优化重点开发区要素保障、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等4条举措,明确了支持的重点领域、重点内容。

  (四)守牢开发区发展底线,包括提升开发区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开发区环境管理等2条举措,提出石化行业老旧装置改造升级、化工园区外危化品企业分类处置、工业园区生态环境状况评估、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

  四、如何从创新、数字、绿色、开放四个维度培育开发区全新增长动能?

  《实施意见》第六至九条分别对应四大新动能培育路径:

  (一)强化科技创新引领。自治区科技专项资金、重点产业引导基金下设科创子基金,支持企业攻关与成果转化;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目标“十五五”末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占全区总数50%以上,提质建设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积极创建各级高新区。

  (二)全面推进数智化转型。打造 “AI + 智慧园区”,2027 年底前实现数字工信平台与园区智慧平台互联互通,打通环保、能耗、应急数据;依托和林格尔数据中心集群建设数字产业园区,发展绿色算力、数据模型、Token交易等新业态;推动规上工业企业智改数转,争创国家级高标准数字园区。

  (三)全面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广绿电直供、增量配网就近消纳新能源模式;打造鄂尔多斯蒙苏、包头稀土高新区等国家级零碳园区,察哈尔、和林格尔绿电园区,鼓励创建自治区级零碳园区;实施工业能效对标提升行动,“十五五” 重点行业能效标杆产能占比达30%,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5年下降8%以上,同步提升中水、固废资源化利用率。

  (四)深化跨区域开放合作。以自贸试验区为抓手建立园区协同机制,推动基础设施共建、产业配套协作;对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产业转移,发展“总部+基地”“飞地园区”;统筹专项资金扶持口岸园区、综合保税区,拓展外向型加工产业。

  五、《实施意见》从哪些方面强化开发区土地、资金、能耗、水、排污等核心要素保障?

  用地保障方面,下放批次用地审批权限,开发区新增建设用地应保尽保;借国家修订目录为契机,一次性规划5—10年连片工业用地,允许跨盟市交易城镇开发边界用地规模,满足调区、扩区需求;盘活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加强工业用地“标准地”供给监管。

  财政金融保障方面,专项债券优先支持园区基建;发挥产业引导基金、制造业专项资金撬动作用;深化政银企对接,合规拓宽园区融资渠道;鼓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定向支持园区科创、绿色、数字产业信贷投放。

  能耗、水、排污指标方面,统筹调配地表水、非常规水资源,重点开发区优质项目用水优先保障;节能改造腾出能耗、碳排放空间向重点开发区优质项目倾斜;建立自治区排污权储备库,回购闲置指标,优先供给重点开发区项目。

  六、《实施意见》有哪些突出政策亮点?

  亮点1:资金支持力度空前。开展新一轮高水平工业园区创建行动,2026—2028年,自治区财政统筹一般公共预算和一般债券,投入100亿元支持产值规模大、发展前景好、产业特色突出的重点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各盟市也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形成合力,集中支持重点开发区建设。

  亮点2:优化开发区布局。严控开发区设立,限制开发区拆分,有效整合一批开发区、淘汰退出一批开发区,重塑全区开发区空间格局,推动园区整合提质,从源头解决园区多、小、散、弱问题。

  亮点3:产业集聚导向明确。推动开发区明确主导产业,绘制产业链图谱和招商图谱。推动新建工业项目向开发区集中、化工项目在化工园区发展、重大项目优先布局在重点开发区。鼓励特色化、专业化发展,“十五五”期间认定、培育30个左右特色产业园区。

  亮点4:提升发展积极性。创新运营模式,全面推行“管委会+公司”市场化运营。开展开发区监测评估,考核结果与资金、要素、扩区权限挂钩,充分激活园区内生动力。

  解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方式:0471-4866502

  信息来源: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