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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就业性别歧视联合约谈工作机制》

选稿人员:郑菲   |   发布日期:2019/12/12 15:28:45   |   浏览次数: 6876


呼和浩特新闻网12月12日讯 据《呼和浩特日报》报道(记者 苗青)记者11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为保障妇女平等就业的权利,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根据《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7号),我市制定印发《就业性别歧视联合约谈工作机制》。

据了解,约谈目的旨在强化妇女平等就业意识,督促各用人单位认真贯彻履行《就业促进法》的法律要求,严格按照正规、合法的用人制度,预防和遏制歧视妇女就业现象的产生以及带来的负面影响,有效缓解妇女就业问题,促进城市经济有序发展。

约谈对象范围包括:各类用人单位在招用、录用过程中,出现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招录信息显示限男性或者男性优先,或者差别化提高对女性求职者录用标准的;拒收或者不看女性求职者简历的;同等条件下,限制女性求职者笔试、面试或者复试机会的;直接询问女性求职者婚姻状况、子女状况,或者近期是否有结婚、生育打算的;通过打听配偶工作、孩子入园、孩子们相处情况等,判断女性求职者是否已婚、已育或者子女数量的;以及具有其他歧视女性行为的用人单位都涉嫌就业性别歧视。此外,各类用人单位在招录过程中涉嫌就业性别歧视,且有妇女群众投诉比较集中、反应强烈、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被媒体曝光或者形成舆论热点,社会影响较大的;或上级部门交办等其他情形的,将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妇联、工会联合组织约谈。

市人社局、妇联、工会将联合组织成立约谈小组,约谈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约谈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进行主谈,其他部门人员进行补充说明。约谈处罚原则:对于被约谈单位拒不参加约谈或约谈后拒不改正的,约谈单位可通过媒体公布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的单位名单,向被约谈单位的主管部门通报案情或移送劳动监察支队查处,纳入企业诚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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