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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身家庭服务业可享创业补贴 湖北出台十条新政促发展

选稿人员:郭红丽   |   发布日期:2019/3/4 11:23:23   |   浏览次数: 1142


  到家庭服务业就业创业者,将可享受创业补贴、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2月28日,省人社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提出到2022年,湖北家庭服务企业及服务网点达6万家,从业人员达185万人,基本形成业态完善、服务规范、惠及城乡居民的家庭服务体系,基本满足广大家庭的服务需求。


  《实施意见》立足行业的全面发展,首次明确湖北重点发展家政服务、老年服务与管理、母婴护理、家庭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家庭教育、家庭膳食营养、居家保洁服务等十个业态,从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支撑、资金支持、权益保护、发展环境等方面,在湖北首次系统地提出了十项扶持政策和工作要求,主要包括五大方面。


  支持建立家庭服务业技能大师工作室,将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纳入湖北技能人才奖励范围。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院校开设家庭服务业相关专业,加大职业经理人师资培训工作力度,建立家庭服务人才实习基地,培养从事家庭服务的经营管理人才和中高级专业人才。


  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中小微家庭服务企业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各类人员到家庭服务业就业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创业补贴、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


  推进家庭服务业品牌建设。选择一批管理规范、运作良好、示范性强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引导鼓励互联网企业提供家庭服务,共同打造“互联网+家庭服务业”。

 (记者章鸽 通讯员曹妤)

  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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