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促进贸易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促进贸易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呼政字〔2021〕138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现将《呼和浩特市促进贸易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呼和浩特市促进贸易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发〔2019〕4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内政发〔2020〕21号)文件精神,加快培育我市外贸竞争新优势,有效应对复杂严峻的外贸环境,推动我市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贸易新常态,强化科技、模式、业态等创新,大力优化贸易结构,促进外贸转型升级,加快培育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提高外贸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二)发展目标。到2023年,全市外贸产业基础更加稳固,外贸进出口结构更加优化,外贸环境显著改善,外贸企业创新能力、国际竞争力明显提升,外贸发展空间不断拓展,外贸发展活力和动能进一步释放,外贸综合竞争力位居自治区前列,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外贸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8%,总值达185亿元,外贸依存度达到6%左右;与“一带一路”沿线贸易国家和地区达到110个,总额达到70亿元;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突破20亿元;全市有外贸实绩企业超过350家,其中出口额超亿元企业20家,进口额超亿元企业15家;积极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二、重点任务
(一)做大做强外贸经营主体
1.夯实外贸发展的产业基础。推进对外贸易和基础产业协调发展,支持乳业、羊绒制品、生物制药、光伏材料等传统优势外贸产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进行改造提升,推动产业链向下游延伸,价值链向中高端攀升,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鲜明导向,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蒙中医药、大数据云计算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带动我市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方向迈进,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加快形成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现代外贸产业体系。
2.加强外贸经营主体招商。聚焦乳业、羊绒制品、生物医药、光伏材料等我市重点外贸产业,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形成上下游配套完善的产业链条,打造千亿级的产业集群。
3.培育外贸流通型经营主体。完善支持外贸流通型企业发展措施,支持外贸流通型企业通过资源整合、重组兼并、强强联合等方式提升综合竞争力,大力推动外贸流通型企业在我市注册公司拓展业务,重点针对国内知名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开展招商对接。力争到2023年底,全市进出口规模超千万美元的外贸流通型企业达15家以上。积极申报二手车出口试点地区。
(二)提升出口商品竞争力
4.提升产品质量。鼓励支持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推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与贸易有机融合,完善产品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支持企业开展相关认证活动,建设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推动重点行业产品质量达到或者超过国际先进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深入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支持企业发展“三同”产品,培育双循环企业。探索提升内外贸一体化水平。
5.加强自主品牌培育。引导企业积极创建自主品牌,鼓励企业通过海外并购获得高端品牌、技术、研发能力。重点推动羊绒生产企业由贴牌生产向委托设计制造和自有品牌方向转型,提升产品价值。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境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和国际通行体系认证,加大对自主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自主品牌企业利用跨境电商+海外仓模式拓展海外市场,打通线上销售渠道。支持企业开展品牌培育活动,搭建自主品牌国际化展示平台,提升国际市场的认知度。
6.推进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完善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为基地企业提供更专业化的服务。支持基地企业不断提升产品品牌附加值,争取在基地内形成一批竞争力强的行业龙头品牌企业。根据产业特点,积极壮大现有基地和培育新基地,发挥基地企业外贸转型升级带动作用。引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并建立完善信息化平台,加强风险管理,提升服务中小企业能力。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基地行业商协会或专业服务机构负责基地的管理服务。
(三)促进外贸均衡协调发展
7.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大宗商品及消费品进口。用好国家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的相关政策,支持企业开展增资扩产和技改升级,扩大与我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配套的服务、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规模,促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引导企业扩大紧缺的资源型大宗商品和重要生产资料进口,鼓励企业扩大日用消费品尤其是关系民生的商品进口。鼓励本地进口商加强进口分销渠道的合作与建设,完善分销体系。
8.积极组织参加进博会。积极组织各类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扩大医药、康复、养老护理等设备进口,与参展商深度对接洽谈,提高采购成交实效。围绕我市优势产业,与参展的境外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招商推介工作。
9.扩大高新产品出口。支持高新产品出口企业在技术、标准、质量、品牌、销售、服务等方面加强创新,实现生产制造等环节的转型升级。引导高新产品出口企业用好相关政策,开展技术研发、产能扩充等挖潜工作,在提高产品附加值的同时扩大生产出口规模。力争到2023年全市高新产品出口占比达到25%以上。
10.提高服务贸易发展水平。积极推进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完善服务贸易工作协调机制和统计监测制度,力争到2023年,服务贸易占全市对外贸易总额比重达10%以上。重点扩大蒙中医药、信息服务、蒙文软件等特色服务出口,积极推动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教育、文化创意、数字出版、动漫游戏、演艺娱乐、创意设计、工艺美术等文化服务及衍生产品出口,巩固和扩大旅游、建筑等传统劳动密集型服务出口规模,加强蒙中医药、体育、餐饮等特色服务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培育数字贸易展览会、洽谈会等服务贸易发展公共服务平台。
(四)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
11.提升企业境外参展成效。完善境外展会支持政策,降低企业参展成本,支持企业抱团赴境外参展,以“优势出口商品+知名专业展平台”的模式,打造区域品牌。争取每年组织企业赴境外成规模参展不少于5场,参展企业超过50家(次)、展位超过200个。
12.促进多元化海外市场开拓。完善扶持政策,支持企业通过设立境外分支机构、零售网点、海外仓等方式扩大国际营销网络覆盖面。充分利用国内商协会、驻外机构、海外中资企业协会等海外联络点的信息渠道及本地人脉资源,帮助企业通过海外并购等方式加快建设国际营销网络。推动开拓国际市场模式创新,鼓励保险机构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对高风险市场投保份额。重点开拓中蒙俄经济走廊延伸国家市场,继续加大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的经贸往来。力争到2023年对“一带一路”重点国家进出口额较2020年增长15%。
(五)培育和发展贸易新业态
13.推进跨境电商企业集聚发展。支持和林格尔新区通过提供优质综合服务,吸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及平台入驻,形成产业聚集区,发挥引领和示范效应;支持引进国内外龙头电子商务企业,重点支持世界前100强和国内前50强电子商务企业在综合试验区核心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总部或区域性、功能性总部。加强跨境电商“六体系、两平台”建设,完善线上平台和线下园区功能,强化部门协作,拓展服务功能和数据互通,推动产业要素集聚;加强本土跨境电商品牌建设,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已落地重点平台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推动羊绒、绿色农畜产品等传统优势产业转型跨境电商,支持传统外贸企业上线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积极引导工业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通过举办对接活动,鼓励工业企业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境外企业合作,拓展产品境外营销渠道。充分发挥呼和浩特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加快推进对外贸易北向物流通道的建设,支持货运包机、TIR卡班、中欧班列、邮政等货运方式同步发展,积极探索多式联运,进一步提升物流时效,降低物流成本。加强对本地跨境电商人才培育的扶持力度,联合本地高校和电商企业,培养一批有实操能力的跨境电商人才,助力本土跨境电商发展。
14.推动白塔机场口岸国际货运业务发展。重点支持白塔机场航空口岸逐步开通国际货运航班,努力将白塔机场口岸建设成为西北地区国际航空货运枢纽之一,为开展国际中转、转口、集拼业务奠定基础条件。积极申报白塔航空口岸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所,加快发展特色园区的特色产业链。
15.推动贸易与投资融合发展。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投资相互促进融合发展,充分利用“走出去”企业利润收入和境外上市企业募集资金,通过返程投资带动利用外资规模提升;通过建设境外营销网络、海外仓、境外资源开发等方式,扩大优势产品出口和资源进口;加快引进一批先进制造业项目,助推外贸持续稳定增长;通过支持本土企业与跨国公司开展合资合作,拓展境外生产、研发、营销体系;通过壮大出口规模,实现本土企业由设立境外办事处、构建境外营销网络向境外投资设厂发展。
(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6.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坚持去繁就减、精简单证,不断优化通关作业流程,降低通关环节人工干预比例,压缩海关通关时间,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到2023年底,平均进口时间边界合规压缩至4小时,平均进口时间单证合规压缩至2小时。引导并鼓励企业进口货物提前报关,加强原产地优惠政策宣传,提高原产地证使用率。
17.优化出口退税服务。优化出口退税流程,推广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简化企业申报手续,进一步提高退税效率,切实加快退税速度。加强对企业培训辅导,宣讲风险防控及退税操作相关知识,帮助企业提高相关业务能力,并促进企业规范经营。
18.加强贸易领域风险防范。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贸易、投融资业务上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规避汇率风险。鼓励保险机构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优化提升理赔效率,确保一般贸易渗透率和信保限额满足率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加大对新兴市场和重点行业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利用出口信保的资信调查、行业研究等服务了解海外市场及买方信息。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推进外贸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全市外贸高质量发展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支持,推动解决跨部门、跨区域重大问题,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协调调度、督促落实等日常工作。加强全市贸易数据统计分析工作,探索建立全市外贸高质量发展指标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政银保企长效合作机制,协调金融机构提供创新产品和多方面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有订单、有市场、有效益的外贸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加大财政资金对外贸高质量发展支持力度,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三)加强中介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大行业组织、贸促机构等中介组织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其在贸易促进、信息交流、标准体系建设、行业自律、应对摩擦等方面的作用,加强与国际组织、各国各地区相关机构和工商业界交流合作,助力外贸高质量发展。加强外贸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强化外贸发展人才支撑。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