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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2-01-05   |   访问次数:152    |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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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通告

工信部原函〔2021〕384号

  为进一步做好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试点工作,现发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工信部原〔2019〕254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