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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24年度自治区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拟后补助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5-07   |   访问次数:5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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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24年度自治区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拟后补助名单的通知

内科基字〔2025〕17号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细则》(内科基字〔2025〕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经相关程序,评定内蒙古科技大学等11家管理单位为“优秀”档次,包头市检验检测中心等18家管理单位为“良好”档次,符合后补助要求。现将2024年度自治区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拟后补助管理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3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厅反映,书面意见应列举异议理由及相关事实证据。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基础研究与科研条件处   0471-6328716

  监督评估与科研诚信处   0471-6328622

  附件:2024年度自治区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拟后补助管理单位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5月7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