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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治理监督管理规定》 2026年第41号令

 发布日期: 2026-04-10   |   访问次数:9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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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41号

  《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治理监督管理规定》已经2026年3月16日第29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主任:郑栅洁

  2026年3月18日

  附件:《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治理监督管理规定》

  来源:国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