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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报送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6-11   |   访问次数:3678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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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报送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的通知

内工信节综字〔2020〕159号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

  按照工信部要求,为加快引导我区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行业技术创新,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根据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固废处理等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现就申报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盟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提出公告申请,如实填报规范企业申请书等有关材料。完成公告的企业实行年度动态管理。

  二、对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对完成公告企业组织开展年度信息采集,年度信息采集表于次年3月5日前提交工信厅。

  三、请于2020年7月15日前将审核意见、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工信厅,电子版发至nmgjxwjnc@163.com。

  附件:1.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

2.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

3.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

4.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

  2020年6月8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