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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关于废止2件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3号)

 发布日期: 2019-06-12   |   访问次数:154    |  来源: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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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关于废止2件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3号)

  《关于废止2件规章的决定》已于2019年5月6日经交通运输部第9次部务会议通过,并经商务部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 李小鹏

  商务部部长 钟山

  2019年5月25日



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关于废止2件规章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决定废止下列2件规章: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