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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19-05-22   |   访问次数:213    |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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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决定

建法〔2019〕5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法规文件清理的工作部署,经清理,我部决定废止部分文件,现将废止的文件目录予以公布。本决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