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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临川区检察院多举措服务非公经济发展

选稿人员:郭红丽   |   发布日期:2019/4/17 15:29:51   |   浏览次数: 917


  “面对面”服务,“下单式”普法;强化检察监督,打击虚假诉讼……近年来,抚州市临川区检察院认真贯彻最高检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部署要求,立足区域发展实际,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探索服务保障的路径和方式,努力为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民企遭遇虚假诉讼


  “没想到,不在我们辖区内的事情,检察机关都能为企业尽心尽责,真是帮我们解决了大难题。”日前,某非公企业负责人楼某激动地对临川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说。


  江西某实业有限公司是抚州临川的一家重点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企业的合伙人利用合伙期间持有公司印章的便利,在空白合同上加盖印章,虚构了借款合同,导致该企业被鹰潭一法院判决承担了700余万元的债务,并查封冻结了企业同等价值的财产。


  正在企业一筹莫展时,想到了向临川区检察院寻求法律帮助。该院了解情况后,认为该案中企业的合伙人涉嫌诈骗,该民事诉讼也有虚假诉讼的嫌疑。该院检察长衷建军得知后,亲自协调指挥,一方面指导企业依法向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报案,督促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立案;另一方面,与当地检察机关联系,提供虚假诉讼的案件线索,协调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对该案的生效裁判进行跟进审查。同时,还帮助企业联系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合同中印章与签字落款的形成时间进行鉴定,做好证据固定工作。通过多方努力,最终,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对该案立案侦查,当地法院也裁定中止原生效判决裁定的执行。


  “下单式”法律服务获赞


  近年来,临川区检察院坚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各主要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非公企业维权领导小组,立足辖区非公经济发展实际,先后多次深入民营企业,通过查看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经营管理模式,以及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企业主动征求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现场就企业面临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详细分析解答,这种面对面“下单式”的法律服务方式受到了民营企业的欢迎。同时,该院与区工商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非公企业维权工作联系协调机制的意见》,并在临川区抚北工业园设立了非公企业维权工作联系点,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实可靠的法治保障。


  据悉,为更好地服务本地的建筑企业,临川区检察院还专门设立了“临川区建筑业经济服务中心”,临川区检察院作为成员单位,选派院党组成员,一线员额检察官担任服务组成员,形成专人对接,一对一服务的工作格局。

  来源: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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