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泉区纪委监委 四“抓手”推进“高质量办案年”活动上水平
选稿人员:郭红丽 | 发布日期:2019/9/3 16:04:00 | 浏览次数: 1020
玉泉区纪委监委深入落实十届自治区纪委五次全会提出的“高质量办案年”活动部署,以“抓监督检查”、“抓审查调查”、“抓以案促改”、“抓专业学习”奋力开创新时代玉泉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推动“高质量办案年”活动上水平。
抓监督检查。玉泉区纪委监委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践行“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监督重点,着力发现政治意识不强、政治立场不稳、政治能力不足、政治行为不端、政治规矩不严等突出问题,监督关口前移,通过巡察和派驻的探头作用,紧盯敏感风险点岗位。2019年查处一起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缺失的案件,玉泉区长和廊街道办事处财务人员云孟韬利用职务之便于2016年至2018年,将本单位职工养老、医疗保险金账户陆续支出200余万元,养老、医疗保险金账户与银行对账不符,该行为涉嫌挪用公款罪,经玉泉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云孟韬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
教育预防关口更趋前移,严把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截至目前,累计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5批次,1782人次,回复内容包括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区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和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开展“回头看”补选人员等8项廉政回复,及时准确地向区委提供干部廉政信息。
抓审查调查。全体干部聚焦“高质量办案年”,及时研究处置问题线索,召开16次案件线索分析研判会议,集中梳理汇总各项问题线索核查情况,对各类问题线索进行综合分析、集中研判,分清主次、区别情况,及时进行分类处置,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要求审查调查组对每次谈话制定执纪审查谈话安全工作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严格规范谈话对象通知到达、送返程序,把执纪审查调查安全作为不可逾越、不可突破的红线,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
2019年玉泉区纪委监委接到市纪委监委转办中央第八巡视组移交反映玉泉区昭君路街道办事处贾家营2008年出售“场面地”未上账,款项去向不明的问题线索,经核查组分析研判对本问题线索涉及人员丁明旺进行监察调查,对丁连俊、丁二子进行审查调查。经查被调查人丁明旺在担任贾家营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将村集体土地补偿款15万元人民币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涉嫌职务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四)项规定,移送监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被调查人丁明旺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给予丁连俊、丁二子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上半年共处置问题线索114件,同比增长62.9%;运用五种处置方式209次,同比增长80.2%;立案30件,同比增长87.5%;结案26件,同比增长188.9%;处分26人,同比增长188.9%。
抓以案促改。玉泉区纪委监委大力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训活动,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高质量办案年”。
通过组织召开玉泉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将2018年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和近两年查处的违纪违法问题种类,表现形式及案例向玉泉区全体党员干部进行讲解,通报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存在的11个突出问题及被问责的干部和受处分的干部情况,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领导干部以案为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突出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主责主业,根据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整合执纪监督力量,加速能力转变,切实抓实抓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通过“上挂”“下挂”“互挂”等措施,增强精准监督本领、精细核查能力,先后选派14名干部参加上级纪委查办案件、巡视、信息调训;统筹协调玉泉区纪检监察干部,科学调度、火速组团,及时将专业对口干部调动到需要部门。截至目前,系统内人事调配17人次,系统外10人次。
抓业务学习。利用集中学习、自主学习、外出培训、考察学习、清风玉泉大讲堂等方式,深入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区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及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加深思想转变,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履职本领,切实适应新机制新机构新要求。截至目前,参加自治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组织的学习培训23人次;本部门组织政治理论、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学习6批次;外派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班3人次。
来源:玉泉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