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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仲裁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作用

选稿人员:郑菲   |   发布日期:2019/12/11 10:47:11   |   浏览次数: 3126


  • 一年又一年。

    11月6日,国际仲裁界的年度盛会、中国仲裁周的重头戏——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ICCA)、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共同主办的2019中国仲裁高峰论坛再度在京启幕。这是中国仲裁周的第7年,中国仲裁高峰论坛则来到了第5个年头。

    依旧是高朋满座: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罗东川作主旨发言;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中国贸促会副会长、贸仲副主任卢鹏起,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ICCA)荣誉主席Donald DONOVAN致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出席;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主持高峰论坛。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发改委、司法部、商务部、国台办等相关部门领导出席高峰论坛。在出席人员的名单里,还有很多国际仲裁界的重量级人物: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以下简称联合国贸法会)秘书长Anna JOUBIN-BRET,联合国贸法会第三工作组报告人、新加坡律政部国际法律司司长Natalie MORRIS-SHARMA,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院秘书长Annette MAGNUSSON,开罗区域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主任Ismail SELIM,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首席执行官CHUAN Wee Meng,香港特别行政区前律政司司长袁国强,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荣誉主席杨良宜,俄罗斯仲裁协会副主席Alexandre KHRAPOUTSKI先生,俄罗斯仲裁协会秘书长Roman ZYKOV,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ICCA)委员Loretta MALINTOPPI,英国Queen Mary大学法学教授Malik DAHLAN等。

    永远聚焦最前沿的话题:“优化营商环境”成为今年与会者发言中的关键词之一。与会者普遍认为,仲裁在推动营商环境建设中起着独特作用,国际仲裁界要共同发挥仲裁在国际营商环境中的治理功能,提供公正、高效、便捷、成本可期的仲裁服务,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贡献。

    中国仲裁发展成绩斐然

    不懈创新贡献中国智慧

    中国仲裁,总是能为世界带来惊喜。

    据司法部统计,2018年,全国255家仲裁委员会共处理案件54万多件,比2017年增长127%;案件标的总额近7000亿元,比2017年增长30%。

    从仲裁法实施的1995年算起,我国仲裁机构的受案量已连续23年保持增长,年均增长率超30%,最高时达127%。2013年首次突破“十万”件大关,而从“十万”件到“二十万”件大关,仅仅用了3年的时间。中国仲裁事业的发展已然驶入了快车道,是不争的事实。

    作为高峰论坛的东道主和主办方之一的贸仲,以一份优异的成绩来匹配自己中国仲裁机构领头羊的身份:贸仲受理案件总量迅速增长,2018年涉案标的额首次突破千亿元人民币大关,标的额上亿元案件达171件。

    卢鹏起透露,今年贸仲前10个月新受案的标的额已达到1038亿元人民币,超过去年全年的总金额,案件数量增长20%,双方均为境外当事人的案件增幅较大,涉案当事人来自65个国家和地区,案件适用外国法律或国际公约增多,包括联合国销售合同公约以及意大利、老挝、澳大利亚、开曼群岛、韩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等法律,国际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除了数字上所呈现出来的业绩辉煌,中国仲裁也在不懈的改革、完善和创新中,努力向国际仲裁界贡献出自己的智慧。比如,网络和数字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中国仲裁实践,提升了仲裁服务体验和效率;“以和为贵”调解方式备受关注和运用,推动了友好型争议解决的发展;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获得社会认可,填补了中国在投资领域争端解决的缺失;区际仲裁保全司法协助制度的建立,如新近出台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关于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推动了跨域仲裁司法保障的实践探索。

    “一方面,中国仲裁实践努力对标国际先进做法;另一方面,中国仲裁也对国际仲裁带来积极影响的创新。”卢鹏起说。

    实施中国仲裁2022方案

    秉持支持监督并重理念

    在中国仲裁事业取得显著成绩的背后,除了仲裁界自身的努力,还有来自多方的指导与支持。

    去年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为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促进中国仲裁持续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

    刘振宇介绍说,司法部高度重视民商事仲裁工作,高度重视仲裁在服务“一带一路”倡议,服务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支持中国仲裁机构“走出去,请进来”,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加强与国际仲裁组织及境外仲裁机构的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仲裁规则、国际调解和国际商事法律规则的制定,维护国际经济秩序和规则,为中外经贸往来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和保障。

    司法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部署要求,统筹研究仲裁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积极开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投资贸易争议解决法律制度和机制的研究,推动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仲裁机制和组织。

    就在今年3月,司法部召开全国仲裁工作会议,明确新时代仲裁事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提出要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积极作为,实施“中国仲裁2022方案”,开创中国特色仲裁工作新局面。围绕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倡议、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培育打造若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仲裁中心,树立中国仲裁品牌,全面提升仲裁服务国家开放和发展战略能力”。

    中国司法给仲裁事业也提供了一个“友好型司法监督环境”。据罗东川介绍,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仲裁司法审查工作,通过发布多项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等,加强对地方法院仲裁司法审查工作的指导,加强与国内外仲裁机构的联系沟通交流,努力营造仲裁友好型的司法监督环境,在共同推进仲裁法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各级人民法院秉持支持与监督并重的理念,审查和执行了大量仲裁裁决。一方面,人民法院坚持尽可能对仲裁协议效力作有效解释,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仲裁意愿;同时,对撤销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情形严格把关,尽可能执行仲裁裁决。此外,中国法院严格执行《纽约公约》,积极履行公约义务,依法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罗东川说。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完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建设,构建包括仲裁在内的“一站式”国际商事争端解决平台。按照中央部署,去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分别在广东深圳和陕西西安揭牌正式办公。选任了14名国际商事法官,建立了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制度,选聘了分别来自14个国家和地区的31名专家。两个国际商事法庭已经受理了13起案件,涉及到日本、意大利、泰国、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多个国家或地区。国际商事法庭与包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内的5家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两家国际商事调解机构建立了“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化解营商风险作用突出

    提升服务营商环境能力

    仲裁与营商环境的优化,在今年的高峰论坛上被频频提及。

    10月24日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中国在全球排名从去年的46位跃升至31位,连续两年入列全球优化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十大经济体,其中“执行合同”指标跻身全球前5名,“司法程序质量”指标排名全球第一。

    “中国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在法治指标中获得满分,说明中国包括仲裁在内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成效显著。”罗东川说。

    仲裁,与营商环境关系密切。Donald DONOVAN就以“一带一路”为例说:“我相信国际仲裁会在‘一带一路’的项目中,为经济和投资方面作出它应有的贡献,让社会由于经济的发展有更好的未来。”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马东旭认为,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中国与世界各国在各领域的合作将更为密切。“商事仲裁在解决涉中国元素的经贸投资争议,化解营商风险方面的作用将更为突出,舞台更为宽广。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卢鹏起认为,应提升仲裁服务营商环境优化能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必备要素之一,对于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运行具有重要意义。”仲裁是当事人解决争议的一种合同安排,是公认的化解经贸投资争议的有效方式,在推动营商环境建设中起着独特作用。

    卢鹏起建议,国际仲裁界要共同发挥仲裁在国际营商环境中的治理功能,提供公正、高效、便捷、成本可期的仲裁服务,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贡献。

    刘振宇提出,提高仲裁机构国际影响力。要按照关于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要求,苦练内功,努力学习包括“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在内的先进仲裁制度,加大比较研究和借鉴工作力度,积极建立和完善适应与国际经贸往来接轨的仲裁规则,提升机构竞争力。要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积极选拔和培养具有境内外法律知识、国际经贸常识和外语能力,同时具有国际社交能力和经验的仲裁员和仲裁秘书,提升案件审理质量,提升公信力。加大从境外选聘仲裁员力度和比例,积极探索与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建立仲裁员互聘以及常态化的人才交流、任职、培训工作机制,提升机构国际影响力。

    罗东川建议,下一步,要鼓励和支持国内仲裁机构改革创新,加强国际商事争端仲裁解决机制建设,积极参与国际仲裁规则的完善,培养更多符合国际商事仲裁发展需要的仲裁员,积极参与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不断满足中外当事人纠纷解决的多元需求;要鼓励国内仲裁机构与“一带一路”参与国仲裁机构合作建立联合仲裁机构,吸引更多海内外优秀仲裁员,提供优质仲裁法律服务。

    王承杰就提高仲裁法律服务提出了建议,要共同推动仲裁公信力建设。王承杰说,公信力是仲裁的生命力。仲裁公信力既涉及一国法律制度和仲裁司法政策,也涉及仲裁的独立性、中立性和权威性。中国仲裁界要与国际仲裁界一道共同促进国际仲裁公信力建设,加快国际仲裁区块链研究及创新发展。同时要深化中国仲裁法修改的研究。中国仲裁法律制度的完善将有力提升中国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助力中国更加开放的市场。

    贸仲副秘书长李虎认为,应共同建立一个国际型的仲裁机制和平台,让各方参与者都可以加入进来,通过合作使得中国仲裁变得更好。“贸仲已经做好了准备,帮助建立国际平台,为仲裁的进一步改革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本届论坛在中外仲裁界、法律界、律师界等积极、踊跃、热情参与下取得了丰硕成果。王承杰在最后闭幕致辞中总结说,论坛各议题研讨务实热烈,富有建设性,大家共同讨论经济全球化下的争议解决机制建设与发展,分析《新加坡调解公约》和《海牙公约》给国际商事仲裁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研讨如何进一步发挥仲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作用;探讨国际投资争端解决的制度改革与可行方案,分享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最佳实践;聚焦中国仲裁法的修改进程,阐述友好型司法环境对仲裁发展的有利影响,结合国际仲裁先进理念和实务经验,贴近中国仲裁实际,提出中国仲裁法修改建议,为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开放的营商环境建言献策。他表示,贸仲愿继续与国内外仲裁机构深化合作内容,将合作愿景转化为切实行动,为推动中国仲裁和国际仲裁的发展作出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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