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告通知>关于开展2026年度市级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创建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6年度市级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创建的通知

择稿人员: 刘佳    |  发布日期: 2026-04-01   |   访问次数: 29    
字体:
〖背景色:

关于开展2026年度市级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创建的通知

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为持续完善我市绿色制造体系,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助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市级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创建工作按照《市工信局关于印发<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呼工信节综字〔2024〕15号)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编制申报材料以《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2025)为准,评价工作也将依据该标准执行。

  二、具体要求

  (一)推荐流程。各旗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对本辖区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要书面征求辖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出具审核意见后,于4月30日前将推荐文件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光盘)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日常监督。各旗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的日常监督,将不再符合绿色制造评价要求的名单和原因及时报送市工信局。

  (三)持续提升。鼓励绿色制造名单单位持续开展绿色低碳升级改造,宣传绿色制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附件1:《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附件2: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25 

  来源:呼和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