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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政协机关党支部制定出台《党员积分管理办法(试行)》

择稿人员: 郭红丽    |  发布日期: 2019-07-23   |   访问次数: 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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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员队伍日常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党员队伍素质,近日,盟政协机关党支部研究制定了《党员积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探索开展党员积分考核管理工作,着力构建党员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

  《办法》中,党员积分项目由基础分、日常行为积分和负面扣分三部分组成。基础积分为5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每名党员的日常行为表现,对照加减分项目进行加分或减分。日常行为积分主要指党员积极履行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体细化为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教育培训、学习研讨、项目活动等15项指标。负面扣分项目主要是指党员不履行党员义务、受到党纪处分、不按要求过组织生活、不服从党组织安排或未按时完成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等5项指标,明确规定了每项指标的扣分值。

  《办法》按照“登记—汇总—确认—审核—公示”五个步骤进行党员积分评定。机关党支部安排专人负责对党员积分、扣分情况统计汇总,经过支委全体会议研究对每个党员的积分进行审核把关,最后由支部核实后进行通报公示。盟政协机关党支部按照“月度汇总—季度通报—年度公示”的原则,定期在机关党务公开栏公示全体党员积分情况。积分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机关年度考核等次确定的重要参考依据。每年根据参与积分管理党员总数的10~15%的比例,确定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在机关范围内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对于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学习培训、干部任用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盟政协机关党支部以积分量化党员考核,旨在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大力激发党员内在活力,把积分制管理工作与政协主责主业结合起来,以党建促发展,以发展强党建,助推机关党建、政协事业“双提升”。

记者:邰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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