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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大手笔推出人才新政“12条”

择稿人员: 刘磊    |  发布日期: 2021-05-12   |   访问次数: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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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加快构建凸显人才优势的核心竞争力,赤峰市推出《赤峰市人才引进若干政策(试行)》及配套实施办法,持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政策》及配套办法突出了三个优势:覆盖面广,从高校毕业生到国际顶尖人才都涵盖在内;含金量大,安置费、生活补贴、住房保障,都是“真金白银”;操作性强,13个《实施办法》在具体操作上为政策提供了落地保障。

12条政策:畅通渠道、资金支持、正面激励,政策含金量高

《人才引进若干政策》共包括12条,分别为:实施赤峰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引人才;大力引进企业急需紧缺人才,设立专项事业编制为企业引人;加大对高层次创新人才及团队创业的支持力度,分3年给予500万-1000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完善“绿色通道”引才机制,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中小学校等“绿色通道”引才;建立引进人才安置费制度,按照博士30万元、硕士10万给予一次性安置费;建立企业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制度,按照博士、硕士、本科生每月2000元、1000元、500元标准发放两年生活补贴;完善人才住房保障机制,按照博士、硕士、本科每年20000元、10000元、5000元标准发放两年租房补贴,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在赤峰首次买房的给予最高不超高2万元契税补贴;建立赤峰市人才绿卡制度,营造良好引才社会环境;建立高层次人才职称评聘、家属随迁、子女就业妥善安置机制,保障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就学;建立对人才引进服务机构激励制度,给予引才工作突出的机构5万-50万元引才奖励;鼓励市内用人单位在发达地区建立创新创业基地引才;政策实施起始时间、解释办理等。以上12条针对引才机制、资金支持、安置补贴、住房保障、激励奖励等方面给出了具体优惠政策。

13个办法:统筹发力、措施精准、保障全面,政策操作性强

为提高《赤峰市人才引进若干政策(试行)》的针对性、可操作性,配套制定了13个办法,分别为《赤峰市引进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赤峰市支持新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及团队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实施办法》《赤峰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实施办法》《赤峰市企业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发放办法》《赤峰市引进人才安置费发放实施办法》《赤峰市“玉龙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赤峰市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实施办法》《赤峰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补贴实施办法》《赤峰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赤峰市高层次人才职称评聘保障实施办法》《赤峰市高层次人才家属随迁安置实施办法》《赤峰市保障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赤峰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奖励办法》,对各项政策进行了操作层面上的具体细化,有效保障了人才引进各项政策的落地落实落细。

近年来,赤峰市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工作,不断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各类人才投身赤峰建设发展的大潮中,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目前,全市柔性引进院士23人,培育“万人计划”专家5人,入选自治区“草原英才”各类项目148个,教育、卫生、农牧等部门年均引进硕士以上高层次人才600人。推进实施“鸿雁引才计划”,引进各行业领域在外优秀赤峰籍人才435人、成功举办三届“赤子峰会”,签订合作协议61个,累计投资216亿多元。(赤峰市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李彩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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