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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级科技“突围”工程重点示范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择稿人员: 刘佳    |  发布日期: 2025-03-28   |   访问次数: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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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级科技“突围”工程重点示范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市级科技项目管理,提高科技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呼和浩特市科技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呼科资字〔2025〕1号)相关要求,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对2024年市级科技“突围”工程重点示范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对象及基准日

  (一)评价对象:2024年度立项的市级科技“突围”工程重点示范项目。(附件1)

  (二)基准日:2024年第一批科技“突围”工程“揭榜挂帅”重点示范项目为2025年4月8日;第二批科技“突围”工程重点示范项目为2025年7月22日。

  二、绩效评价内容

  (一)项目立项决策及绩效目标设定情况。评价项目立项依据的充分性及立项程序的规范性、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及资金分配的合理性;同时,对项目承担单位所设定的绩效目标的合理性,以及绩效指标是否明确、具体、可衡量进行评价。

  (二)项目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及执行效率。评价项目实施单位项目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及执行效率。

  (三)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管理情况。评价专项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投入情况、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实施单位是否按照市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等。

  (四)项目阶段成果产出及阶段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项目任务书约定的各项科研任务、考核指标、绩效目标的实际完成情况、质量达标情况以及完成的时效性进行评价。

  (五)项目产生的效益。评价项目实施所产生的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项目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度。

  三、组织实施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由第三方评价机构组织实施。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进行自评价并提交自评材料。评价工作组对自评材料初审后,对2024年第一批科技“突围”工程“揭榜挂帅”重点示范项目开展现场评价,通过实地考察、资料审核以及与项目单位交流等方式,对项目的实施情况以及绩效目标的实现度进行客观、充分的评价。

  四、进度安排

  (一)自评价(2025年4月10日前)。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填报项目绩效自评表(附件2)和自评报告(附件3),自评结果应当做到内容完整、权重合理、数据真实、结果客观,并对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第三方评价机构对项目自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出具初审意见。

  (二)现场评价(2025年4月中下旬)。由第三方机构按照绩效评价工作要求,组织技术专家、财务专家及有关人员,组建评价工作小组,对2024年第一批科技“突围”工程“揭榜挂帅”重点示范项目开展现场绩效评价(具体评价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报告编写(第一批2025年4月底前,第二批2025年8月15日前)。根据单位自评和现场评价结果,评价工作组经过深入分析和讨论,编写绩效评价报告。

  五、评价结果及应用

  (一)评价结果。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分级分类管理。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一般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差。

  在科技项目执行和资金管理使用中,被相关部门巡视巡察、审计、专项检查、财政督查等发现存在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该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按差处理。项目承担单位拒绝评价的,评价结果为差。

  (二)结果反馈。评价结果与市财政局共享,并及时向相关业务科室、旗县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以及项目承担单位沟通反馈。

  (三)结果应用。等级为一般和差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当认真研究分析评价意见、建议和相关整改要求,按要求提交整改报告,并改进完善相关管理和实施工作。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处理。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监督检查,评价结果按有关规定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六、有关要求

  (一)旗县区、开发区等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绩效意识,积极推进绩效评价工作。组织所辖项目承担单位主动配合第三方机构依规开展工作,做好各方协调、办公场地安排等必要的服务保障工作。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项目承担单位立行立改,举一反三,以绩效评价促进科技项目绩效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二)2024年第一批科技“突围”工程“揭榜挂帅”重点示范项目承担单位须在2025年4月10日前、第二批重点示范项目须在2025年7月25日前,将完整的自评价材料(附件2-6)电子版整合为一个文件(文件名以项目编号命名),发送至邮箱:kjjztk@163.com。

  七、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科技资源统筹科

  联系人:马  钦

  联系电话:0471-6621292

  附件:

附件1:绩效评价项目名单

附件2:项目绩效自评表

附件3:呼和浩特市科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4:项目技术报告(参考提纲)

附件5:绩效评价材料清单及说明

附件6:项目成果统计表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3月27日

  来源: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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