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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营商环境创优提质行动方案(2026版)》的通知

择稿人员: 刘佳    |  发布日期: 2026-02-25   |   访问次数: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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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营商环境创优提质行动方案(2026版)》的通知

呼政发〔2026〕1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呼和浩特市营商环境创优提质行动方案(2026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4日

  (本文有删减)

  

呼和浩特市营商环境创优提质行动方案(2026版)

  为在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营商环境质量提升年”行动中当好先锋,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制定本方案。

  1.深化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动态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网办“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以外的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全部网上办。升级智能客服“青城千问”,实现全天候咨询服务。

  2.实行项目审批“帮办代办”。优化重大项目落地服务保障,旗县区(开发区、新区)建立企业投资重大项目审批帮代办团队,从立项到竣工验收行政审批事项提供全程帮办代办服务,随叫随到。

  3.提升招商引资服务质效。定期发布产业投资项目需求清单、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清单、应用场景清单,助推项目精准对接、高效落地。创新“以投促招”“投孵联动”资本招商,培育“科技创新”“智慧城市”“绿色低碳”等多元化应用场景招商。

  4.精准服务企业融资。设立金融助企服务专线,对融资困难企业、上市后备企业实行专班帮办。上线金融综合服务云平台,动态更新企业融资需求清单,促进银企精准对接。推行“创新积分制”,建立优质科技企业“白名单”,引导金融机构针对科技型企业设立专属金融产品。

  5.升级就业创业服务。组建“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联盟”,上线“乐业青城”服务平台,实现岗位需求一键匹配,租购房补贴、高层次人才认定“掌上即办”。推进“青年拎包创业计划”,在创业园区开设拎包创业专区,提供零成本办公场所。打造“人工智能+”职业技能特色培训,为符合条件的企业下放职称自主评审权,畅通中高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6.优化跨境贸易服务。提升沙良、铁通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进出口货物配套服务保障能力和便捷服务水平,实现客户在“单一窗口”一次登录、一站办理。推行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通关模式,实现特定货物机坪直装和抵港直提。加快盛乐国际机场航空口岸建设。

  7.降低产业用地成本。工业、物流仓储等产业用地基准地价平均降低10%。实施混合产业用地试点,满足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用地需求。支持低效工业用地升级为新型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方式提高自有工业、仓储用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企业,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8.强化企业用电保障。推进500kV“环首府”电网体系建设。“一园一策”制定园区供电方案,通过零碳园区、增量配电网建设和扩大电力中长期交易、绿电交易范围等方式,持续保持电价优势。强化算电协同,提升数据中心绿电使用比例。小微企业及普通用户以低压方式接入的供电工程由电力公司投资建设,城镇范围内高压用户接入工程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至用户建筑区规划红线,降低企业接电成本。

  9.降低物流综合成本。对大宗货物运输开展一对一定制化服务,推动“公转铁”“散改集”,有效降低运输、仓储管理成本。建设区域性物流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物流订单智能匹配,多式联运信息互联共享,降低空驶率、提高周转率。争取铁路运输产品运价下浮。

  10.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建立“无感监管”对象清单和“无事不扰”事项清单。建立联合监管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现场检查频次,“无码不检查、检查必亮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区分“从轻”与“减轻”处罚的考量因素,细化“初次违法”“无主观过错”等情形的认定标准。对行政执法实行全方位全流程监督。

  11.解决涉企案件执行难。建立法院、公安、检察、属地多方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行动。对执行难问题,推行旗县区间交叉执行,长期未结、大标的额涉企案件提级执行。

  12.加强招投标监管。建立招标文件排他性、限制性条款智能预警机制,推动“AI+招投标”融合应用,升级“盲投标单位、盲暗标编号、盲专家姓名、盲专家视频、盲专家语音”智能评审系统。专项整治围标串标、恶意低价中标等乱象。

  13.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法规范涉企产权强制性措施,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严格适用失信名单和限制消费措施。依法严惩通过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网络造谣等方式破坏市场环境、侵犯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维护经营主体声誉形象。

  14.保护知识产权。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用,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仲裁调解、信用监管等协同衔接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衔接,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

  15.兑现惠企政策。优化惠企政策申请、受理、审核、兑现等全流程服务,普惠性政策原则上“免申即享”。制定惠企政策配套细则,明确兑现标准、时限、路径等,实现“直达快享”。一企一策解决政策兑现历史遗留问题。

  16.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杜绝新增拖欠企业账款。建立“一拖欠一档案”,压实主体责任,制定清欠计划,化解存量拖欠账款。

  17.完善信用激励机制。健全行业领域信用评价体系,依法依规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在行政审批、资金补助、监管豁免、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开展信用激励。建立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机制,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提示函、信用修复流程指引、行政合规建议书“四书同达”,帮助企业及时开展信用修复。

  18.优化政企沟通服务机制。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实行包联服务,市级领导每月召开一次企业座谈会,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市直有关部门每半月安排一次企业接待日,面对面答疑解惑、回应企业诉求;旗县区(开发区、新区)主要负责同志现场解决企业经营及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有求必应,无事不扰。优化“12345”营商环境企业服务专席,接收企业评价反馈和投诉举报。

  19.宣传正面典型。跟踪监测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案例。健全常态化、多渠道宣传机制,广泛宣传营商环境提质成效。

  20.整治反面典型。拓宽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归集渠道。建立纪检、巡察、审计、公安等部门问题线索定期移交机制,严肃查处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任性用权等破坏营商环境行为,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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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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