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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专利申报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择稿人员: 刘佳    |  发布日期: 2026-02-28   |   访问次数: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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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关于专利申报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为做好呼和浩特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我单位经多年总结、研究、发掘、开发出多项涉及农畜水产品抽样、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追溯、绿色食品生产与技术推广、绿色食品产品检测、品牌培育与展示、检验检测数据分析及其它农畜产品综合服务工作的技术,为保障我单位的相关知识产权质量与布局水平,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机构参加比选代理相关知识产权申报相关事宜。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专利申报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不高于6.5万元

  (三)拟选取代理机构数量: 1家

  二、项目内容

  (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相关标准,协助我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梳理、总结涉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与推广相关技术,形成不少于10个专利申请,确保申报材料规范、流程高效、质量达标。

  (二)代理我单位办理专利申请、审查、授权、年费等知识产权相关费用的缴纳及流程对接,及时提醒缴费节点,保障权利持续有效。

  (三)提供知识产权后续维护、监控、维权咨询、档案管理、证书管理等全流程保护服务,防范侵权风险,提升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水平。

  三、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执业许可证;

  2.具有符合国家要求的具备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相关人

  本次报名不接受联合体。

  四、参与比选活动的要求

  (一)递交材料时间

  符合上述条件的机构可在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6日17:00前,将比选申请材料(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一式2份,密封包装)递交至呼和浩特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蒙科聚总部基地B座14楼1410),逾期不再受理。

  比选机构需提供以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报名人出具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扫描件,如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如按年度或按半年度缴纳单位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上一年度全年或上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如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需提供相关查询截图或证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本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

  8.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磋商时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4份;

  9.报价表。

  五、其他事项

  参与比选的机构应真实、准确、完整地递交有关证明资料,经核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无证据证明其提供材料真实性的,即刻取消比选资格并且以后不得参与我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比选活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代理资格的,除不得参与我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比选活动外,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违法违纪责任。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栗瑞红

  联系电话:0471-3958823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蒙科聚总部基地B座14楼(呼和浩特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1410室)

  来源:呼和浩特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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