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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技术服务机构、技术经纪人服务业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1-02   |   访问次数:56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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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技术服务机构、

技术经纪人服务业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科技局,满洲里市工信与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自治区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财政资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技术经纪人服务业绩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一)服务机构

  申报机构按要求填写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服务业绩申报书》,逐项填报基础指标和服务业绩指标,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服务业绩归集计算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2024年10月31日。

  (二)技术经纪人

  经自治区科技厅备案的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专(兼)职技术经纪人/经理人(团队),2024年度累计促成技术转移转化交易金额超过100万元以上的,按要求填写《内蒙古自治区技术经纪人服务业绩申报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服务业绩归集时间为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

  二、申报流程

  (一)服务机构、技术经纪人申报材料报各盟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自治区各高校、科研院所等归口管理部门。中央驻区科研院所、区直单位服务机构、技术经纪人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直接报自治区科技厅。

  (二)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合格的将服务机构、技术经纪人推荐文件于2025年1月17日前报送至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申报材料电子版以PDF格式发至联系人邮箱,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三、支持措施

  自治区科技厅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评审,服务业绩达标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后补助支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马志奇0471-6328561

  科技成果转化促进转化处 杨勇 0471-6328614

  邮箱:kjtcgc614@163.com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南路78号406室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服务业绩申报书

  2.内蒙古自治区技术经纪人/经理人服务业绩申报书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1-2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